黃昆輝向監院檢舉:中選會職權遭公審會侵犯卻默不作聲 嚴重失職

(本報訊)台灣團結聯盟副秘書長劉一德今天上午代表主席黃昆輝先生前往監察院,檢舉中央選舉委員會對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侵犯其職權,卻默不作聲,怠忽職守,已明顯違法、失職,嚴重危害人民權益,要求監察院應迅予糾彈違法失職官員,並糾正其不法決策。監察院由值班監委沈美珍接下檢舉書,她表示ECFA對內需、弱勢產業衝擊很大,此案又涉二機關對法律見解前後矛盾,確實值得慎重研究。


劉一德今天率領台聯組織部副主任周倪安、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德賢,新北市議員參選人蕭貫譽、顏仁宣、陳白霞以及台南市議員參選人陳昌輝到監察院,代表黃昆輝對中選會提出檢舉。劉一德表示,兩機關援引同一法條,一個說對、一個說不對,更何況公審會還越權審議。這些連署人之中,贊成和反對ECFA的都有,我們只想公投,12個公審會委員竟剝奪近11萬人追求公投的意志,實在讓人「心情很差」,希望監委可以做出公正裁決,這樣社會輿論都會支持。

蕭貫譽表示,中選會函已經認定合乎規定,公審會根本無權認定第14條規定事項。簽訂ECFA只是少數產業、企業獲利,卻要多數台灣人民付出代價,爭議之大,人民要求公投有什麼不對?公審會的審議明顯有政治力介入,小機關擅自擴權,成了太上皇。顏仁宣說,公投法第14條清楚規範的是中選會的職權,中選會審查完再交由公審會認定,公審會沒有道理以此駁回ECFA公投案。

黃昆輝的檢舉書中指出,公民投票法第14條係規範主管機關之職權,中央選舉委員會則受行政院委任執行,中選會因此職權業已在5月5日來函表示「未有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但是,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6月4日致行政院函中,卻以第14條第1項第4款為駁回本人提案之理由,明顯侵犯中選會職權。

黃昆輝的檢舉書中表示,中央選舉委員會既已依職權回函此提案「未有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又接受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駁回之理由「依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駁回提案,自相矛盾。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公然侵犯中央選舉委員會之職權,中央選舉委員會卻默不作聲,公然怠忽職守,未能捍衛職權,已明顯違法、失職,並造成人民權益嚴重受損。提請監察院對於違法失職官員應予糾彈,並應糾正機關之違法行為,以捍衛國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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