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學傑出校友吳淑珍

‧第1屆-傑出校友姓名: 吳淑珍

‧獎項: 公共服務獎

‧本校畢業年期及、系、所: 民國63年地政系

‧著作:

‧經歷: 1民國七十五─七十八年 第一屆增額立法委員。 2民國八十三年─至今 財團法人福爾摩沙基金會董事長

‧現職: 財團法人福爾摩沙基金會董事長

‧重要事蹟:

我可以很驕傲、很踏實的說:我一直是吳淑珍我是「吳淑珍」有時候我會想起別人叫我「吳委員」的日子。民國七十六年,陳水扁因案入獄,我則代夫出征,競選並當選立法委員。後來陳水扁自己選上立委,從此之後,我陸續成為「委員夫人」、「市長夫人」到現在的「總統夫人」。立法委員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而且到目前為止,是唯一屬於我自己的稱呼,但是卻也是一個我最不喜歡的職業,因為那完全是為了情勢需要。反而,在「夫人」的經驗裡,我過得很自我。我不喜歡、也不應該參與陳水扁的施政,「夫人」絕對不能成為官場裡的另一個管道。但是在他人生的選擇中,我因此而更沒有得失壓力,更旁觀者清的提供意見。我想,當妻子的後盾是如此堅強的時候,作丈夫的就會更站的住陣腳,但是我並不是為了作一個偉大的幕後女性,純粹只是覺得人生就是要「為所應為」、「為所當為」。我出生於台南世家,家裡還有全麻豆鎮唯二的兩台鋼琴之一。當初我還是執意要嫁給一貧如洗,但是認真踏實的陳水扁,儘管我們只用了六盒喜餅、兩枚戒指,幾乎是「私奔」式的決定。接下來陳水扁果然在法律事務展露頭角,開始還清他家裡的債務,並且讓我們有兒女的生活更為優渥。民國六十九年,美麗島事件大審,阿扁受邀擔任被告黃信介的辯護律師,當時風聲鶴唳,為了妻小,他非常猶豫。但是我堅決認為,要以平常心來看這個「唯一死刑」的案子,更何況如果這種案子都不接,那作律師還有什麼用。阿扁就這樣的加入了美麗島辯護律師團。民國七十年,陳水扁決定出來競選台北市議員,這其實是我唯一一次同意他的參選。三年後,他因為蓬萊島雜誌案被判刑一年,氣得不惜喪失律師資格而放棄上訴,為了人生長久之計,我還是堅持代替他提起上訴,後來改判的刑期減少為八個月,他也才得以保住了律師的資格。於是,陳水扁第二次參與選舉,就是回台南縣選縣長。參選匆促,我們輸掉了這場戰役,但是仍要謝謝支持的鄉親,不過,就在謝票的過程中,我發生了那場車禍,告別了童年時能夠常常表演的芭蕾舞。阿扁幾乎要崩潰了,但是我還在送醫途中交代家務、後事,想著我的一雙兒女。奇蹟似的,靠著對家人的思念,至少我撿回了一條命。只是,才出了院,阿扁就入獄服刑,我必須與身體上和心理上的痛苦學習共存。我開始以輪椅代步,並且為了支持獄中的阿扁,還要常去探望,而孩子們要同時面對父親不在、母親殘障的改變,更是讓我心疼不已。在此時,我竟然通過殘障體檢,為了整個政治氣氛,只好代夫出征去參選立委,靠著可愛的台灣人民的支持,順利當選。民國七十六年,我宣誓就職立委之後,阿扁也出獄了,他一方面要作我的國會助理,開始進軍國會,號稱「影子立委」;一方面要作我的私人助理,學習照料殘障的妻子。在我成了殘障人士之後,雖然行動要靠輔助,但是在心理上卻變得更加的獨立,而我們全家都在共同學習新的生活型態,也學著從不同的高度、不同的角度來看事情。民國七十八年,阿扁自己出來競選立委成功,並且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把自己「革」掉,讓民國八十一年時,國會得以全面改選。接下來,他在八十三年參選首屆民選台北市市長成功,有著四年漂亮的政績,但是命運的安排卻讓他在八十七年連任失利,然後又在八十九年,也就是公元兩千年,當選了中華民國的總統。現在,我就成了「第一夫人」。原本只有跟著阿扁的幕僚們還叫我「吳委員」,慢慢的,他們也改叫「夫人」了。就像阿扁要習慣「市長」、習慣「總統」的稱呼,這些都讓我們在思考事務時,要記得自己公務的身分。或許,我的書念得不像阿扁那麼好,唯一的職場表現還有勞老公助理的用功,但我總覺得,我也不只是「夫人」,我可以很驕傲、很踏實的說,我一直是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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