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當『公告』,中藥政策豈可兒戲?
圖:中藥商全聯會理事長王瑞叁向媒體說明,此次抗爭行動之訴求與主張
為政豈能無誠又無信?
(本報訊)在中藥商為捍衛傳統中藥文化,即將進行萬人上街頭抗議行動,而迪化街也將以百年來的首度罷市舉措來發出怒吼之際,衛署官員竟大玩文字遊戲,竟荒謬地以新聞稿當公告向媒體說明,企圖為錯誤政策開脫,嚴重影響人民權益。
寧買廣告訴主張‧拒與民眾面對面
衛生署自今年6月18日至8月13日間,57天內針對『單味中藥粉末查驗登記制度』公告,一連發文九次,不但代表署授字第0980001736號公告的輕率與不完備,更顯示衛署主管官員,無視民意輿論,寧願花費公帑大登媒體廣告,也拒絕與民眾溝通的傲慢。
從衛署8/23(日)發佈的新聞稿來看,其中”...以滿足消費者之急需,符合藥事法之藥事服務之範圍...”最為吊詭。因為藥事服務規範的對象係指藥劑生和藥師,並非『非專業人士』的中藥商。因此全國13,000多家中藥商是否可據此繼續目前的服務,大有疑問?更何況發佈的只是『新聞稿』而非『公告』,法律效應在那裡?
政策長期偏失,又從來沒有與第一線的中藥同業進行面對面溝通,僅以模稜兩可的公告往返,難怪會引發民怨,讓全國13,000多位中藥同業忍無可忍,被迫走上街頭。
除此之外,對中藥材的鑑識及處理、磨製的技術,也都是中藥商的專業範圍,同時也是長期以來獲得消費者信賴的主因。「衛生署新命令一但上路,未來消費者到中藥行去,將被迫只能選擇一罐罐包裝好的中藥粉末。」我國固有的傳統中藥文化,將面臨莫大的衝擊!
原始藥材看不見‧品質純度隨『林』騙
中藥買賣『GMP粉末化』後,中藥買賣品質的維持與鑑別,將形成政策死角。因為看不到原始藥材,就無從得知中藥粉的品質、等級與純度。對消費者來說,無從比較,可能影響購買意願,嚴重影響中藥商生計。對非買不可的民眾來說,則只有『被迫信任』政府的把關。問題是,政府檢驗機制可信嗎?
今年6月中,立委陳瑩自行將GMP藥廠之科學中藥送檢,發現其中高達九成之生菌數皆遠高於標準,還有重金屬及農藥殘留問題。王瑞叁說,由此可見GMP並不等同於100%品質保證。加強中藥材進口及加工販售的檢測,才是治本的方式,絕對不該只拿中藥商開刀,草草了事。
中藥政策黑箱作業‧傳統文化慘遭消滅
中藥商全聯會理事長王瑞叁更指出,中藥、西藥本質上完全不同,本來就應另訂規章管理。然而長久以來,主管當局仍一意孤行,以西藥制度管理中藥,造成『牧師管寺廟』的窘境。政府與中醫藥團體欠缺溝通互動,也未對中藥傳統產業加以輔導,逼得全國咬牙苦撐的一萬三千多家中藥商,為了捍衛自身生存權及保護中藥文化,無奈地走上街頭,表達心聲。
王瑞叁呼籲,中藥商、傳統藥廠、GMP製藥廠的營業內容應該各有所歸,各有不同特色及功能。政府應當分別定出合理的檢驗標準與管理辦法,以維護中藥的品質安全。同時應儘速制定中藥材專屬管理規範,才能真正提升並維護我國固有的中藥文化。
王瑞參同時強調,政府應尊重市場機制,以積極有效的方式來管理民眾用藥安全才是王道。因為有人願意上五星級飯店吃碗要價不菲的高級麵食,也總是有消費者愛吃路邊攤。更何況中藥商不是路邊攤?只要相關法令規章兼顧消費權益與業者生計,中藥業者絕對會全力支持並配合政府政策。
藥事法第103條說明
藥事法103條第3項中藥販賣業務範圍:不含毒劇中藥材或依固有成方調配而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
其前提是:有一張不含毒劇藥之處方或我國中醫藥典籍收載之固有成方之處方。且需「調配」而成「散」,但調配與散皆是複方之行為與定義,因複方稱「散」,單方或外用才謂「粉」:另查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對於散劑之注釋:數種粉狀藥品混合製劑。
故仍不得適用中藥商爾今爾後仍能研磨單味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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