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敗中國,輸給政府!」--毛巾案逆轉戰略大公開

政府以反傾銷承諾逼業者撤回進口救濟案

賴幸媛團隊運作誘政府創下五個第一

希望政府與業界以此案為鑑

建立我國貿易防禦體系


立院為直航案朝野攻防,賴幸媛以毛巾案破解開放迷思

(本報立法院報導)正當朝野為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直航條款大打出手之際,立委賴幸媛召開記者會,以毛巾案為例說明貿然開放兩岸貿易的高度風險,並公開協助毛巾案的戰略內幕。

賴幸媛表示,毛巾案對兩岸經貿關係最重大的啟示就是:「兩岸貿易不能正常化的關鍵在於中國而非台灣!」,由於中國不願意和台灣在WTO架構下進行平等會員間的經貿互動,使得兩岸貿易爭端的解決因為台灣經貿官員擔心踩到中國紅線而畏首畏尾,以致無法經由政府間的接觸與協商進行健康的互動,造成了兩岸貿易的好處由少數有能力在兩岸政府間游走的台商獨佔,卻對台灣本土的中小企業與大多數勞工造成嚴重的傷害。扁政府積極開放六年來,卻由毛巾案開啟了第一宗對中國的進口救濟和反傾銷案,可見在中國不願意面對台灣是WTO會員此一「現狀」下的開放政策,只是有利少數大財團,卻是有害大多數台灣民眾的。

財政部將對中國毛巾開徵高額臨時反傾銷稅,賴幸媛表歡迎

賴幸媛表示,根據來自政府內部的消息,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此刻正在開會,如果沒有意外,將會決定對中國進口毛巾開徵高額的臨時反傾銷稅。由於對中國毛巾課徵臨時反傾銷稅有助於台灣本土毛巾產業的起死回生,身為一個民意代表自然歡迎政府此一措施。但此一消息卻難以令人欣喜,因為這不過是台灣毛巾業者「打敗中國,輸給政府」的應有補償。

賴幸媛說明,在去年底,當時的經濟部長何美玥就要求毛巾業者撤回進口救濟,改提反傾銷申請。使得當時吃足中國商務部委請出面「鎮壓」此案的紡拓會董事長王文淵排頭的毛巾業者,深深感覺:「中國壓力容易擋,自己政府扯後腿難防!」,當時虎尾的毛巾業者透過台聯立委尹伶瑛請求賴幸媛委員協助,就展開了一場與賣台官員「鬥智鬥力」的拔河賽!

第一步:逼貿委會職員下鄉輔導填問卷,奠定勝戰條件

去年12月5日,貿委會決議因「資料不足」不採取進口救濟的臨時措施,賴幸媛深知沒有填卷資料就沒有打這場本土產業保衛戰的軍火,於是在12月22日召開協調會,在雲林縣立委尹伶瑛和林樹山助陣下,壓著貿委會執秘黃智輝同意指派工作小組成員下鄉協助業者填卷,才有今年1月22日的貿委會調查報告,並順利在3月17日由貿委會認定:「產業損害及市場擾亂成立」!

第二步:化解經濟部以產業輔導措施逼業者提出反傾銷申請

今年2月初,經濟部透過工業局副局長到虎尾召集業者開會施壓,公然宣佈如果毛巾協會不在工業總會代為完成的反傾銷申請書上具名,經濟部所有承諾的產業輔導措施一概不算數!毛巾協會原本已經在經濟部威逼下,召開臨時理事會同意由毛巾協會提出「反傾銷申請案」。消息傳回台北,賴幸媛立即與協會幹部分析進口救濟與反傾銷的利弊得失,暫時使協會沒有在經濟部準備好的反傾銷申請書上具名。

第三步:誘使經濟部請財政部依職權啟動反傾銷調查

2月底,經濟部長陳瑞隆親自拜訪賴幸媛推銷反傾銷,替財政部「承諾」一定會用最快速度處理反傾銷程序,會比進口救濟「更快更好」!賴幸媛提出經濟部工業局威脅業者之事,陳瑞隆否認知情並承諾絕不會再發生類似情形。賴幸媛向陳瑞隆指出,經濟部在今年一月初早就行文給財政部指出「中國進口毛巾涉有傾銷事實」,財政部依法可以自行「依職權」啟動反傾銷,政府應積極行政,不要以行政壓力逼業者自行「申請」,因為反傾銷舉證難、程序遲緩,花費巨大,業者沒有能力自行進行反傾銷調查。由於毛巾協會進口救濟案如火如荼進行,打算3月2日揮軍北上抗爭以及參加兩岸第一次進口救濟聽證會,促使財政部於3月1日宣佈「依職權」啟動反傾銷調查!

至此,毛巾業者已經立於不敗之地:進口救濟案成立,毛巾業可以在中國進口毛巾數量受到抑制以及政府產業輔導協助的條件下轉型升級;反傾銷案成立,也可以在和中國業者公平競爭的條件下,一決雌雄!接下來的發展完全看政府的擔當與智慧,如何在爭取毛巾業生機的同時,開創兩岸政府「平等協商」的契機!

但令人洩氣的是,目前最可能的情形是:經濟部在行政院指揮下,以高額臨時反傾銷稅已經足以保障毛巾業者為由,向WTO秘書處及中國撤回政府諮商的要求,同時放棄採取進口救濟措施,避免「合乎國際法」地迫使中國面對「台灣是WTO一個有權派駐代表團的正式會員」的兩難,並且進行兩岸政府間正式諮商。

不過,毛巾案已經創下五個第一,證明「事在人為」:

國際第一宗依中國入會議定書第16條在WTO防衛措施委員會立案的防衛措施案(進口救濟案)。
台灣第一宗向中國提出的進口救濟案(防衛措施案)。
台灣第一宗向中國提出的反傾銷案。
台灣第一宗(國際罕見)財政部「依職權」啟動的反傾銷案。
台灣第一宗政府以專案補助法律費用的(非應訴/被告)進口救濟案。
賴幸媛表示,政府官員應該從此案的攻防中學得不少運用WTO機制保障我國本土產業的「實戰經驗」。此案也逼使政府修訂「推廣貿易補助辦法」,將補助提出進口救濟申請案的國內產業團體聘請律師、會計師、顧問費用的9成,上限達到120萬元,以免需要的產業因缺乏經費無法聘請專業人士保障本土產業的生存權利。經濟部也因此提出「艱困傳統產業輔導機制」,總算在積極開放對中國投資的同時,也開始消極保障受到開放貿易衝擊的本土中小企業。

賴幸媛最後表示,「進口救濟要趁早!」,因為許多產業早已被開放貿易政策所消滅,進口救濟(防衛措施)是WTO協定賦予各國對貿易衝擊本土產業的正當防衛工具,「產業要知道即時申請,政府要敢於即時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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