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改革要全面 拿出誠意先修法


民主審議有程序  憲改主體是人民
(本報訊)九合一選舉之後,民進黨、國民黨、公民組合、綠黨及相關政治人物陸續對選前公民團體所一再倡議的「憲政改革」提出回應。但同時,各政黨與政治人物對憲改議題的選擇,也引發社會各謀己利的疑慮,恐怕重蹈過去因政黨謀私而扭曲憲改意義,難保不會治絲益棼,無助於目前的憲政亂象。而此等質疑之說甚至可能成為拒絕憲政改革的藉口。
我們不能忘記,這一波憲改契機始自318運動,而引發318運動的「30秒通過服貿」事件是我國民主政治運作在各個層面出現崩壞的具體見證。我們不僅經歷有權無責的超級總統,失靈的代議政治,更遭遇以犧牲民主人權與政經主體性為代價而由政商買辦集團仲介的兩岸政治,以及由政商權貴壟斷的經濟政策所帶來對國人福祉的傷害。
這是為什麼佔領立院行動提出的「召開公民憲政會議」訴求,始終主張要進行全面性的憲政改革,包括大規模修憲、修法以及檢討國家政策;而且,這次必須是個「由下而上」、由人民參與重塑國家憲政的憲改運動。我們認為,一個強調公共討論和民主價值的憲改程序,不僅可以充實憲改的正當性,同時是個凝聚共識的民主學習過程。透過全民討論與參與的過程,以凝聚完整的國民共識,方能使憲政改造真正體現國民的意志,並提升公民對於憲法的認同及歸屬感,建立新的憲政秩序。尤其在當前公民修憲複決程序高門檻的設計之下,如何提供公民知情討論與參與的機會與資源,政府部門實責無旁貸。
因此,做為參與318運動,並承續「召開公民會議」訴求的公民團體一員,我們在此,再一次重申此次憲改必須是「由下而上」,大規模修憲、修法與檢討國家政策的憲改。我們並於此,提出憲改程序與實質議題的具體核心主張:
我們重申四大訴求:
1. 民主審議有程序重申「公民廣泛參與」和「民主審議程序」的積極意義:要求立法院將「公民審議、草根由下而上的參與」納入憲改程序中落實,並由修憲委員會推動、監督完成。 
2. 憲改主體是人民1991年以來歷經七次的憲改,台灣民眾並沒有機會參與,甚至淪為替政黨協商背書的工具。因此我們反對過去精英主導、密室協商的修憲程序,主張一個全民參與及審議思辯的憲改模式。
3.憲政改革要全面我們堅決反對將憲改議題窄化為「政府體制」,並重申四月六日於立法院議場外所召開「公民憲政會議草根論壇」意見書所提出的五大議題面向:包括(1)憲政體制;(2)選舉與政黨體制;(3)兩岸關係法治基礎;(4)社會正義與人權保障;(5)經濟政策與世代正義。
我們認為,上述五個經公民審議提出的議題,彼此相互關聯,必須整體檢視,才能利用此一憲改契機,奠定國家發展的基礎。
4. 拿出誠意先修法我們要求立法院應當先修改影響憲政體制的相關法律:例如選罷法、公投法等。
自岀關以來,公民憲政推動聯盟已經舉辦數場的草根論壇,並嘗試彙整目前草根意見與團體過去累積的問題診斷,提出初步的「憲政改革之主張」(如附件, 這些改革主張也將在日後全島的草根論壇中,藉由公民的審議與對話進一步修正。 最後,我們呼籲,當前的「憲法時刻」得來不易,為防止政黨政客挾持謀私,公民力量應繼續團結,人民積極參與此次憲改過程,把握機會,建構我國成為正常的憲政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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