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倪安告江宜樺殺人未遂


 要求江親自開庭

(本報訊)針對今年324警方於太陽花學運違法攻擊學生,甚至蓄意攻擊立委周倪安破壞憲政體制一事,周倪安已提起刑事自訴,控告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涉嫌殺人未遂。此案將於六月卅日上午1100開庭,周倪安委員要求江宜樺親自出庭,和她對簿公堂,以示負責。否則,應即辭職下台。

324事件之後,警政署長王卓鈞於326日在立法院承諾五天內交出攻擊立委的兇手」。行政院長江宜樺更在周倪安委員數度質詢時,皆為此事深表遺憾。而,迄今近百日沒有找到任何兇手、毫無真相調查報告、更沒有一個人為此事件負責。因此,立委周倪安已對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以及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和當日現場指揮官等提起涉嫌殺人未遂自訴,並將於六月卅日上午十一點於北院刑事第五法庭開庭,案號為一零三年度審自字第十號。

周倪安立委的委任律師高涌誠說:「任何人攻擊他人的頭部,在法律上都可以認為是『未必故意殺人』,因為頭部是最脆弱的部位,也是容易致死的部位。因此最高法院會對攻擊他人頭部判以『殺人未遂』,因此我們控告內政部長江宜樺等人殺人未遂是於法有據。」「既然有這個膽做這個事,就要有膽接受司法的制裁。」高涌誠律師邊說邊拿出寫著江宜樺的通緝犯看板,呼籲他到案說明。高涌誠律師認為第一線的警察有其責任,「如今非但沒罪,反而有功。這樣,警察們在面對抗議群眾時,當然是奮勇前進。」

面對一再重複的警察暴力事件,周倪安委員憤慨地說:從警政署承諾5天交出兇手到現在,整個事件已近百日,到如今都沒有接到內政部和警政署的正式回應。今天又有高雄的學生因為抗議張志軍來台而被警察摔打,滿身是血,究竟是誰下令讓警察對手無寸鐵的人民做出這樣的舉動?警察是保護人民的,現在卻對民眾下毒手。在此呼籲江宜樺出庭說明,否則就辭職下台。」

  周倪安委員舉出在〈日內瓦公約〉等國際法規範中有明文規定,即使在戰爭中攻擊已放下武器的敵人,都屬違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三條規定警察執法應採必要限度之適當方法,第四條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械使用條例〉也有相關規範。為何,警察會攻擊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國會議員,甚至蓄意攻擊頭部?攻擊國會議員係破壞憲政體制」行為警方查不出攻擊立委與民眾的兇手,更是對全國人民的再次踐踏。對此,周倪安不僅提出告訴,更提出如下幾點聲明:

   面對一再重複周倪安以
1.本人周倪安將親自出庭控告江宜樺等人涉嫌殺人未遂」」的訴案,呼籲江宜樺也親自出庭面對司法。否則,必須因違憲下台,向社會大眾道歉,以示負責。
2.警政署長王卓鈞原本答應五天內交出兇手,迄今毫無下文,本人予以嚴正譴責。王卓鈞無能交出蓄意攻擊國會議員的警察係行政權踐踏司法權。本人要求其知恥、負責,即刻下台。
3.本人呼籲相關員警出面自首,更呼籲警察同仁基於道德勇氣舉發施暴的同儕,維護警方名譽與尊嚴。
4.本人向警方提告係為維護憲政體制,敦促警方知法守法。本人在立委任內亦將全力監督警方法治教育,監督行政部門知法守法。
5.本人嚴正呼籲,值此中國特使張志軍來台之際,警方勿再次充當中國侵略者的打手,踐踏人民示威、抗議等意見表達的自由。尤其是第一線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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