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灣違失,趙昌平糾正
(本報訊)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辦理「大鵬灣國家風景環灣景觀道路工程」,未能依處理方案及契約規定,對於承商另行借土部分,在未經申請核可程序,即同意進運填築,有損政府形象及工程品質;本標工程專案稽查,共開挖10處,計發現有2處填築土方含有雜物或不適用之混凝土及磚塊混雜情形,均核有違失,由監察院趙委員昌平提案糾正。
糾正案文指出:依內政部頒布之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在未經合法土資場業者處理,仍不屬合法之土壤砂石資源。國工局於辦理大鵬灣國家風景環灣景觀道路工程」路基土壤填築材料使用,除違反上開處理方案,亦未能照契約規定,對承商另行借土部分,在未經申請核可程序,即同意進運填築於本標工程,嗣遭媒體大幅報導公共工程有重大弊端,有損政府形象及工程品質,顯有違失。
糾正案文表示:國工局辦理本標工程專案稽查結果,共計開挖10處進行查核,因未能適時採取開挖檢視填築材料及要求監造單位注意相關管制等工務程序之缺失,計發現有2處填築土方含有雜物或不適用之混凝土及磚塊混雜情形,顯見本標工程監督及監造過程不儘完善,核有疏失。
糾正案文指出:依內政部頒布之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在未經合法土資場業者處理,仍不屬合法之土壤砂石資源。國工局於辦理大鵬灣國家風景環灣景觀道路工程」路基土壤填築材料使用,除違反上開處理方案,亦未能照契約規定,對承商另行借土部分,在未經申請核可程序,即同意進運填築於本標工程,嗣遭媒體大幅報導公共工程有重大弊端,有損政府形象及工程品質,顯有違失。
糾正案文表示:國工局辦理本標工程專案稽查結果,共計開挖10處進行查核,因未能適時採取開挖檢視填築材料及要求監造單位注意相關管制等工務程序之缺失,計發現有2處填築土方含有雜物或不適用之混凝土及磚塊混雜情形,顯見本標工程監督及監造過程不儘完善,核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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