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市農會聲明啟事 97年3月2日

  聯合報、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及中天電子媒體於97年3月1日在未經查證下,以大幅標題不實報導樹林市農會涉嫌人頭詐貸,掏空農會41億,重創樹林市農會信用,因引起存款戶不安,樹林市農會已於97年3月1日下午3時30分召集所有員工,向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查署按鈴控告各大報社及記者違反農業金融法之散佈流言損害信用罪及刑法加重誹謗罪。各大媒體經查證後,認為報導確實有誤,已於97年3月2日以大幅版面更正報導。


  各大媒體報導之幸福華城放貸案件中,樹林市農會之徵信、授信流程並無重大缺失,因貸放值每坪僅4萬元餘,低於房屋造價,樹林市農會經評估後予以核貸。全案總放貸金額僅約1億元,73戶貸放中已有5戶完全清償,15戶仍正常繳息中,16戶已拍定後轉銷呆帳,呆帳總額目前轉銷金額僅85萬元,其餘尚在拍賣求償中,經評估樹林市農會之損失不大。媒體卻未經查證即憑空杜撰貸放額為41億,轉銷呆帳已逾1億,造成存戶不安,於昨日紛紛至ATM領款。今日因媒體已作更正報導,領款人數已明顯下降。而全國農業金庫及台北縣各鄉鎮之農會已答應3月3日會協助調度充足資金給樹林市農會,存戶權益無須擔心。


  農業金融局表示,該農會信用部截至97年1月底止,淨值24.6億元,逾期放款3.2億元,逾放比率1.59%,備抵呆帳3.6億元,呆帳覆蓋率114%,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15.57%;另最近5年(92年至96年)盈餘分別為1.15億元、1.27億元、1.29億元、1.86億元及1.96億元,財務、業務狀況十分健全。在全台258個農會中,存款總額達270億元,放款總額達200億元的樹林市農會,在95年間,甚至還獲農業金融局列為各基層農會綜合盈餘第2名。此番媒體不實報導,樹林市農會已提出刑事告訴,以正視聽。將來若造成樹林市農會損失,亦將對報社及記者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樹林市農會及存戶權益。


             樹林市農會

                理 事 長 林三文

                 常務監事 陳相儒

                總 幹 事 周維賢

                暨全體理事、監事、代表、小組長、副小組長、全體員工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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