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招待部長,某報麻煩大

某報在報導新聞時,疏於查証,張冠李戴,將某位部長說是接受性招待。當事人請該報更正,報社裝作不曉得,來個不理不睬。

後來當事人委託律師正式控告,該報才慌了手腳,除了要賠百萬元外,還要登報道歉。

本來這件事可以好好解決,但是由於報社的傲慢、自大,才搞得現在那麼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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