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敏:兒童遊戲場,安全HOLD不住!


圖:立委王育敏提供
兒童遊戲場暗藏三大風險:違規營業沒稽查、公安消防問題多、設施設備不安全
立委王育敏、靖娟基金會籲全面清查違規情形,定期稽查,並訂專法加強管理
(本報訊)週六就是兒童節,各地的兒童遊戲場又將湧現人潮,據各地方政府盤點的結果,截至去(103)12月為止,全台各場所附設的兒童遊戲場共11,174處,但合格者只有6,588處,合格率竟不到六成(58.9%)!立委王育敏與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今(3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國內的兒童遊戲場不論營利或非營利,暗藏「違規營業沒稽查」、「公安消防問題多」、「設施設備不安全」三大風險;尤其是近年來大賺親子財、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的室內兒童遊戲場,甚至沒有主管機關,也無「法」可管,親子前往消費,其實危機四伏
【風險一】違規營業沒稽查→室內兒童遊戲場建物登記名實不符,地方政府鮮少稽查
王育敏指出,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自民國92年頒布至今已12年,由於該規範位階過低,各機關權責不清,也未強制要求各行業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應定期稽查,導致稽查成效不彰
王育敏表示,坊間越來越多的室內兒童遊戲場,鎖定12歲以下孩童為消費客群,提供各種遊戲設施及付費課程,因屬營利性質,所以不適用現行《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誇張的是,由於沒法可管,主管機關不明,全台目前到底有多少家室內兒童遊戲場,竟無一部會掌握完整數據,地方政府也幾乎「零管理」
    王育敏辦公室近來訪查7家室內兒童遊戲場,發現「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十分普遍!這些收費的民營遊戲場,掛著「親子館」、「親子樂園」、「親子遊戲屋」、「親子體能館」的招牌,但建物使用執照卻登記為停車場防空避難室一般倉儲作業廠房住宅等用途,根本名實不符,已違反建築法第73條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王育敏辦公室將遊戲場業者違規營業的情形反映給地方政府,承辦人回應:「如果有稽查人員在場,就可以開罰。」但問題是地方政府鮮少稽查,業者根本沒在怕!
【風險二】公安消防問題多→室內遊戲場多設在地下室,僅單一出口,不利緊急逃生
王育敏指出,她辦公室訪查的7家室內兒童遊戲場中,就有5家使用地下室營業。這些設在地下室的兒童遊戲場,動輒數十人甚至上百人身處其間,對外出口卻往往只有陡峭的一條龍式樓梯,逃生時容易推擠、摔落。靖娟基金會林月琴執行長也表示,現行法令規定托嬰中心、幼兒園及安親班只能使用地面樓層一至三樓,被歸類在較嚴格的公安申報與消防場所,但同樣是孩童密集出入的室內兒童遊戲場,竟無使用樓層的限制!由於兒童遊戲場內充滿各類易燃的設施、玩具和地墊,若設在地下室或只有單一出口,恐怕不利孩童緊急逃生。王育敏強調,由於孩童的逃生能力較不足,為了維護兒童生命安全,有必要儘速修法,禁止室內兒童遊戲場設在地下室
【風險三】設施設備不安全→遊戲場設馬路邊,設施破舊骯髒,兒童事故傷害頻傳
靖娟基金會調查發現,20.6%的家長指出,居住地的兒童遊戲場有設施損壞,相關單位並未立即修繕,擔心孩子遊戲時可能發生事故傷害。林月琴執行長表示,實務上常見遊戲設施下方未設軟墊,或設施破舊未維修汰換,導致孩童受傷,甚至因此墜落而全身癱瘓。林月琴也質疑,明明馬路如虎口,但台北市雨聲街的人行道上、新北市汐科火車站附近的馬路旁,竟然設了兒童遊戲設施,而且完全沒有防護機制,孩子的安全誰來把關
王育敏也指出,室內兒童遊戲場常設有孩子愛玩的球池,但球池內常見許多破損球未清理,孩子容易踩到而受傷;至於球池內的球是否含有塑化劑等有害物質、業者多久清洗一次球池、用什麼方式清洗消毒,家長往往無從得知,孩子的健康也備受威脅。王育敏批評,連球池內的球怎樣算乾淨合格,國內目前也沒有訂定檢驗標準
  全面清查、定期稽查、訂定專法→確保兒童遊戲安全
為解決兒童遊戲場三大亂象,立委王育敏與靖娟基金會提出三點主張:
1.  各主管機關應於一個月內全面清查兒童遊戲場的數量、分佈與違規情形,未來並應定期公布稽查結果
2.  現行兒少法第7條明定建設、工務主管機關主管「遊樂設施」,內政部營建署訂有《機械遊樂設施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編制內亦有專業技術人員,基於權責分工原則,避免外行領導內行,兒童遊戲場的中央主管機關應改為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主責制訂並修正兒童遊戲場設計、製造、安裝、檢查及維護的國家標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應指派消保官,會同各縣市政府定期稽查各類兒童遊戲場
3.  立委王育敏今年將提出《兒童遊戲場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將營利與非營利的非機械式兒童遊戲設施一併納管,適用範圍除了餐飲業、百貨賣場、旅宿業等附設的免費兒童遊戲場之外,也擴及公園、學校、公立幼兒園、公寓大廈、兒少福利機構等地的遊戲場,以及營利性的兒童遊戲場,並增訂罰則。草案立法重點還包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須將「非機械式兒童遊樂設施」列為應施檢驗商品,並將遊具、地墊的塗料與材質是否含有害兒童健康之物質(如塑化劑),列為應檢驗項目;為落實源頭把關兒童遊戲設施產品出廠前及完工後檢驗,須經專業認證機構認證通過,才能上市販售;負責設計、建造兒童遊戲場的建築師與室內設計師,須接受主管機關認可的專業研習訓練,訓練合格後才能施作工程,完工後亦須經專業認證機構認證通過,兒童遊戲場始能開放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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