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會:謝景旭休職1年,黃德清降2級改敘


(本報訊)桃園縣政府消防局局長謝景旭、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黃德清
,均未善盡職責,致造成重大傷亡之公安事件。公懲會議決:謝
景旭休職壹年、黃德清降貳級改敘之懲戒處分。
公懲會指出,謝景旭、黃德清係分別擔任桃園縣政府、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均負綜理各所轄消防局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等規定處理有關爆竹煙火之製造、儲存及販賣等之職務。
10041,桃園縣觀音鄉萬達爆竹煙火工廠發生爆炸,造成21傷;同年422,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新興堂香鋪,發生滿載10餘噸爆竹的貨車在卸貨時不慎爆炸,造成業者及路過民眾438傷,並殃及附近66棟房舍全毀或半毀、75輛車輛受損的重大公安事故,經監察
院彈劾移送審議。
被付懲戒人謝景旭平日怠於指揮、監督所屬確實檢查爆竹煙火之數量、流向,於萬達廠爆炸後,對於殘存之爆竹煙火應如何處理,誤解法令規定,疏未即時指揮及監督所屬將殘存之爆竹煙火封存、扣留,致殘存有危險之專業爆竹煙火被該公司經營者載運外出而衍生五股爆炸案,情節重大;而被付懲戒人黃德清疏未指揮及監督所屬確實檢查,未查獲違法儲存爆竹煙火之違失,致釀成重大災害。審酌被付懲戒人上開違失及一切情狀,於本日議決:謝景旭休職,期間壹年、黃德清降貳級改敘之懲戒處分。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數學老師製作的謎語

立委離婚,妻愛兩子

立法院總務處長由周傑升任,引發一連串的人事異動(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