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守中:打工廣告,色情陷阱多

(台北訊)立法委員丁守中今(2)日與兒福團體共同在立法院召開「寒假打工分類廣告色情陷阱多」記者會。
丁守中指出,報紙分類廣告誠徵伴唱美眉、活潑公主,保證專職日薪2萬、兼職時薪2,500,但實際工作環境卻可能暗藏春色;雖然政府主管機關宣稱已積極查處這類色情廣告,但直接遭到行政裁罰的比例,卻不到查報案件的百分之一。
丁守中指出,每到學校放寒假,各種誠徵伴唱美眉、亮麗領檯、活潑公主、俏麗公關,保證日薪2萬、時薪2,500起,免費提供個人套房、專車接送、造型彩妝,充滿誘惑的大篇幅廣告充斥其中,還特別強調歡迎學生兼差打工;但KTV每小時數百元的包廂費,伴唱美眉根本不可能拿到2,500元這種不成比例的高時薪,除非是從事色情交易。終止童妓協會秘書長李麗芬指出,這類暗藏情色陷阱的分類廣告,氣質領檯、活潑公主等用語明顯是要吸引青少年,根據她們的調查,朋友介紹、網路聊天室及分類廣告是誤入色情業的三種主要媒介。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則指出,遊走法律邊緣的情色廣告已化暗為明,許多從事色情行業的中途之家少女表示,剛開始做這類分類廣告上的工作時,客人都會要求陪喝很多酒、摸摸小手及摸摸胸部。兒福聯盟副執行長王美恩則提醒,社會價值觀在改變,一些少女聽見可以月入十萬,就自願從事色情行業;而逃家青少年身上沒錢、欠缺家人關懷、在校得不到肯定,就容易掉進情色陷阱,遭到工作場所老闆控制行動、甚至性侵。與會政府主管單位中,新聞局出版事業處處長陳碧鐘表示,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廣告有誇大、暗示、引誘的字眼,足以促使性交易行為,可以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緩;新聞局已要求各地方政府新聞單位會同警政單位加強查緝。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陳逸峰提醒打工青少年,求職面試時要找親友陪同或告知應試地點;用語聳動、曖昧、長期刊登、沒有公司地址、電話、只留手機,且報酬與工作內容明顯不成比例的廣告,很可能就是有問題。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枋劍飛在記者會上聲稱,媒體版面淨化已較過去改善。但丁守中舉新聞局統計資料指出,95年12月全國各縣市新聞單位查處的色情廣告586件中,直接遭到行政罰鍰的只有6件,他要求警政及新聞單位要嚴加查辦具色情陷阱的分類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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