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工會譴責交通部:維護財團利益 犧牲消費者權益

工會強烈反對交通部修法 強迫廉價出租用戶迴路

(台北訊)媒體報導,交通部於週三修訂第一類電信資費管理辦法,強制要求中華電信公司將市內用戶迴路等電信設備,以「批發價格」出租給其他電信業者。中華電信工會對交通部從過去到今天,一而再、再而三向中華電信施壓,變相圖利不思建設的民營電信業者,表達最嚴重的譴責與抗議,若交通部仍舊執意充當民營業者打手,強迫中華電信廉價出租迴路等設備,工會將不排除發動抗爭。

交通部誤導大眾 規避應負監督之責

中華電信工會表示,長久以來交通部與電信總局一直以錯誤的邏輯與似是而非的說法誤導社會大眾,進而無理要求中華電信廉價開放用戶迴路!首先,交通部屢屢放話,只要將原屬中華電信的電信設備廉價出租給其他民營業者,行動電話撥打市話、ADSL寬頻上網等費率,將因業者成本降低等因素調降,還大言不慚地表示這是政策性問題。工會抨擊: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的作法!

身為主管機關,該做的應是要求並協助民營固網業者積極建設有別於中華電信之固網設施,以加速電信市場競爭,提供消費者更好的電信服務,促使上網品質更快捷,而非縱容其坐享其成,怠惰建設責任。電信法第十四條第六項訂定之「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民營業者應於網路建設許可證有效期限內(六年內)自行建設之市內網路不得少於可提供一百萬門號。民營業者募集大量資金,卻不將資金積極運用在建設迴路設備,反運用到股票投資等其他用途。但今天我們看到交通部的作法竟然是屈從於民營電信財團的壓力,反過頭來對中華電信施壓。

政府維護財團利益 犧牲消費者權益

工會強調,中華電信ADSL租用費無法大幅下降之主要原因,在於電信總局為保護民營業者經營利益,避免因電信市場自由競爭而使其利潤減損,而嚴格要求中華電信不可大幅下降ADSL租用費,以「保護民營業者經營空間」;交通部竟然可以承認:反對降價主要的原因是為了避免中華電信大幅降低零售價以和其他電信業者搶客戶。工會不禁要為全國的消費者質問:交通部究竟是以社會大眾利益為優先考量,還是以財團利益為優先考量?!

工會進一步補充,當許多電信專家學者都曾在中央研究院研討會與立法院公聽會中闡明:強迫中華電信開放舊有的用戶迴路等電信設備,不但不會提升台灣電信網路品質,反而只會阻礙網路環境的升級與進步。交通部卻仍舊在財團的壓力下,於去年五月強迫中華電信與民營業者進行商業談判。今年年中,中華電信公司才與其他電信業者達成商業談判,簽署用戶迴路、ADSL電路等租用合約,如今交通部卻再度無視市場秩序,修法強迫訂定設備出租「批發價」,還趕在業務轉移至通訊傳播委員會前十天緊急修法,趕業績圖利財團的司馬昭之心不證自明!

工會同時也呼籲:中華電信公司在捍衛用戶迴路等設備的態度要硬起來,應主動據理力爭,不應再如過去一樣消極被動,坐視財團透過交通部一步步進逼、食髓知味;而只讓工會出面對交通部錯誤資訊澄清與反擊,倘若此次未能阻止交通部錯誤的政策,公司經營團隊實有必要負起該有的行政責任。

工會最後要求:交通部應該即刻停止對第一類電信資費管理辦法的草率修法工作,假使交通部執意修法圖利財團,為了消費者的權益與台灣網路未來的發展,工會將會發動強力抗爭全力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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