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媒體暴力問題面面觀研討會綜合座談
主持人:李永然理事長(中國人權協會)
馮定國立法委員(馮定國委員國會研究室)
與談人:曾平鎮組長(內政部兒童局)
王更陵簡任秘書(行政院新聞局)
林育卉執行長(廣電基金會)
葉大華秘書長(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馮曉原副社長(台北市忠誠扶輪社)
紀錄:景羽穠
地點:台北台大校友會館
意見交流:
馮曉原副社長(台北市忠誠扶輪社):
媒體的市場機制的確是有他的一個需求,我們今天講到的暴力問題及報導尺度的問題,都有可以探討的空間,至於市場機制該如何得到制衡,這就牽涉到很多層面的問題,包括自由言論、新聞自由、社會大眾知的權力。也牽涉到,到底什麼是公共利益、什麼是少數利益,當這些事都糾纏在一起的時候,這問題就很難處理了。當然媒體應該要進化並且提升品質,要建立起一個主流的價值觀,但是我們也要結合來自學校與父母的教育力量,以匡正社會風氣,而不是一味的責怪媒體,要媒體負責,其實家長也要責很大的責任來管教孩子。
曾平鎮組長(內政部兒童局)
我的一個感觸就是媒體真的是在兒少保護方面造成很大的傷害,當然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所以政府能夠做的就是,從法治面制定一些機制來控管,最起碼可以維持一個品質,讓媒體有一個可以遵守的規範,但是媒體有時候會忙到沒注意有新頒布的法令,所以我們政府機關也有要加強推行新法的責任。另一方面我們也在推動讓民間團體來監看媒體的活動,那我們也還會再繼續努力。謝謝大家!
王更陵簡任秘書(行政院新聞局)
參加這場研討會讓我感覺到整個主辦單位在籌辦座談會的用心,不管是在題目的訂定,以及主講人的邀請,以及主講人所提出來資料的豐富,我們都趕到非常的敬佩與感謝,那我有一個小小的建議供主辦單位參考,如果有可能的話,類似有這樣子的座談會,希望能多邀請媒體來參加,或許我們對媒體有一些誤解也不一定,或許媒體在執行上有什麼困難或是受到什麼冤屈,如果可以用雙向溝通的交流方式,會對這個問題的改善有比較實質的成果出來。謝謝!
葉大華秘書長(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我想回應一下剛剛與談人的發言,我覺得現在台灣對於媒體的期待到底是在塑造一個主流價值?還是多元價值、和平共存?我們很多民間團體在要求的,不是只有一種主流價值,而是多元的,而且互相尊重的,我想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普世價值觀。媒體也是社會的一份子,他為什麼能高過於其他人,而決定別人怎麼看待他的生命?就像剛剛提到的,我很認同家長對孩子要有一些要求,但是有很多孩子是沒有父母在身邊的,他們可以受到的資源並不是那麼足夠,對於這些人,我們也應該給他們一個可以支持的體系。以上是我的一些淺見,謝謝大家!
張小千委員(中國醫藥學會)
今天研討會與會媒體太少,期盼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既然如此費神舉行此一盛會,更重要的不是閉門討論,要把聲音發出去才是目的,不要針鋒對待媒體(中午已提出),要尊重,如何能讓媒體熱於參與?有賴再做賢達大家一起齊思廣意,如何同李理事長所言,今天不是結束,而是另一個開始,謝謝大家。
趙承厚負責人(關懷基金會)
1. 建立「現代化生活運動」
2. 基本教養之要求,是父母自己要先建立,先遵守
3. 兒童菸害、言語暴行(如青年偶像比中指)
4. 公益免費電視「宣傳文句」(甄選),關懷基金會願與大家合作
5. 成立民間「媒體評議委員會」
6. 成立「社會暴力防止關懷義工隊」
李相助優遇庭長(台灣高等法院)
甲、 媒體之為害→不贅述
乙、 補救之道:1.專業性電視台、平面報紙:教育、國會、公視
2. a.自律性:結果公佈(由2.指導真實性,1.查證之有無及程度,3.評論之合理性)
懲罰
b.他律性:公益團體之評鑑→結果公佈,建議拒 視
行政機關之監督:不定時之個別事件
修法:有懲罰權,如停刊、撤照→有救濟程序
司法機關之處罰:1.公益機關之移送
2.監督機關之移送
3.被害人之告知
4.檢察官之主動偵辦
處罰:a.民事賠償
B.刑事處罰
丙、贅述:1.不管孩子
2.記者不專業(如問話沒常識)
林真真研究生(中原財經法研究所)
今天很高興能來與會,媒體暴力之對青少年所造成的負面影響,無庸置疑,但另一方面,此也為當前的社會現實,所以如果能給予青少年正確的判斷力,應更為當務之急,因為青少年不可能永遠存於無菌室內。
鄭經勝副會長(台北市國際傑人會)
1. 國內社會大環境確實千頭萬緒,必須深入分析,才能找出方法
2. 媒體記者必須加強在職教育,提升道德水平
3. 新聞局封殺部份媒體前,應予警告時期要求改善品質,事前告知違反何種標準,計過達三次以上,卻有事實依據,才予處罰,否則不教而殺,難杜憂憂之口
4. 贊成由各校新聞系教授組成新聞評鑑會,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來改善風氣
林智慧女士(致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眾人物必須要有接受更高道德標準的評估,而擁有權力越大,可能造成的傷害越大,而當今我們對媒體的要求已經淪為最低限度的避免暴力而非期望媒體需要的提升人文之素養,用宏觀的角度去看世界,可見媒體沉淪的嚴重性,另一方面,當我們認為這個社會或許無法完美,但可以更好,今天我們包括另外○○團體對媒體暴力的反思探討,表示我們對這現象視為非常,如果這種異常混淆的媒體亂象視為正常而接受,才是台灣社會正真的悲哀。
林萱蓁秘書長(台北市國際傑人會)
新聞單位或是教育單位應該教導記者人員需要具備何種條件才能現場採訪,如何編輯,而不是把所也問題丟給媒體
許登旺理事長(北縣青年創業協會)
1. 媒體亂象勢必經過程
2. 運用行政監督、民間評議、相互促進近淨化
3. 進入校園教育互動就會期許,促進未來媒體進化
吳淑慧節目製作人(人間衛視)
1. 人間衛視於今年七月「教育心希望」節目,製播一系列媒體識讀節目,為媒體中首先探討檢視媒體之先趨
2. 建議民眾先從選擇「品牌」、「優質頻道」著手
3. 民間監督媒體力量宜團結,持續且有力的教育觀眾識讀媒體與監督媒體
吳傑人檢察官(台南地檢署)
1. 建議報紙之更正啟示之版面及篇幅能比照誇大不實之報導為相同之揭露
2. 行政院新聞局對於因違反相關法令而遭科處罰鍰之行政處分能公告於公共電視台或是其他電視台,便於民眾知悉部份電視台誇大不實之報導事實
林素鶯會長(台北市國際傑人會)
1. 首先感謝李理事長,他也是我們台北市國際傑人會的前會長,大家所知李大律師事業體非常忙碌,他們扮演著游走於國內各大服務公益性社團的活菩薩,在百忙中能不忘回饋社會,精神令人感佩。
2. 台灣本身國際化不夠,國際新聞太少,太鄉土化,每天喊口號台灣之子跨不出國際舞台。
3. 國內電視及平面媒體每天以暴力,血腥八卦新聞充斥,戕害人心,社會不健康生病了,以前愛看電視,現在只能消極的拒看電視。
4. 媒體不來怕受抨擊,如果來了,答案一句「沒辦法,為了收視率求生存」。
馮定國立法委員(馮定國委員國會研究室)
與談人:曾平鎮組長(內政部兒童局)
王更陵簡任秘書(行政院新聞局)
林育卉執行長(廣電基金會)
葉大華秘書長(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馮曉原副社長(台北市忠誠扶輪社)
紀錄:景羽穠
地點:台北台大校友會館
意見交流:
馮曉原副社長(台北市忠誠扶輪社):
媒體的市場機制的確是有他的一個需求,我們今天講到的暴力問題及報導尺度的問題,都有可以探討的空間,至於市場機制該如何得到制衡,這就牽涉到很多層面的問題,包括自由言論、新聞自由、社會大眾知的權力。也牽涉到,到底什麼是公共利益、什麼是少數利益,當這些事都糾纏在一起的時候,這問題就很難處理了。當然媒體應該要進化並且提升品質,要建立起一個主流的價值觀,但是我們也要結合來自學校與父母的教育力量,以匡正社會風氣,而不是一味的責怪媒體,要媒體負責,其實家長也要責很大的責任來管教孩子。
曾平鎮組長(內政部兒童局)
我的一個感觸就是媒體真的是在兒少保護方面造成很大的傷害,當然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所以政府能夠做的就是,從法治面制定一些機制來控管,最起碼可以維持一個品質,讓媒體有一個可以遵守的規範,但是媒體有時候會忙到沒注意有新頒布的法令,所以我們政府機關也有要加強推行新法的責任。另一方面我們也在推動讓民間團體來監看媒體的活動,那我們也還會再繼續努力。謝謝大家!
王更陵簡任秘書(行政院新聞局)
參加這場研討會讓我感覺到整個主辦單位在籌辦座談會的用心,不管是在題目的訂定,以及主講人的邀請,以及主講人所提出來資料的豐富,我們都趕到非常的敬佩與感謝,那我有一個小小的建議供主辦單位參考,如果有可能的話,類似有這樣子的座談會,希望能多邀請媒體來參加,或許我們對媒體有一些誤解也不一定,或許媒體在執行上有什麼困難或是受到什麼冤屈,如果可以用雙向溝通的交流方式,會對這個問題的改善有比較實質的成果出來。謝謝!
葉大華秘書長(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我想回應一下剛剛與談人的發言,我覺得現在台灣對於媒體的期待到底是在塑造一個主流價值?還是多元價值、和平共存?我們很多民間團體在要求的,不是只有一種主流價值,而是多元的,而且互相尊重的,我想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普世價值觀。媒體也是社會的一份子,他為什麼能高過於其他人,而決定別人怎麼看待他的生命?就像剛剛提到的,我很認同家長對孩子要有一些要求,但是有很多孩子是沒有父母在身邊的,他們可以受到的資源並不是那麼足夠,對於這些人,我們也應該給他們一個可以支持的體系。以上是我的一些淺見,謝謝大家!
張小千委員(中國醫藥學會)
今天研討會與會媒體太少,期盼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既然如此費神舉行此一盛會,更重要的不是閉門討論,要把聲音發出去才是目的,不要針鋒對待媒體(中午已提出),要尊重,如何能讓媒體熱於參與?有賴再做賢達大家一起齊思廣意,如何同李理事長所言,今天不是結束,而是另一個開始,謝謝大家。
趙承厚負責人(關懷基金會)
1. 建立「現代化生活運動」
2. 基本教養之要求,是父母自己要先建立,先遵守
3. 兒童菸害、言語暴行(如青年偶像比中指)
4. 公益免費電視「宣傳文句」(甄選),關懷基金會願與大家合作
5. 成立民間「媒體評議委員會」
6. 成立「社會暴力防止關懷義工隊」
李相助優遇庭長(台灣高等法院)
甲、 媒體之為害→不贅述
乙、 補救之道:1.專業性電視台、平面報紙:教育、國會、公視
2. a.自律性:結果公佈(由2.指導真實性,1.查證之有無及程度,3.評論之合理性)
懲罰
b.他律性:公益團體之評鑑→結果公佈,建議拒 視
行政機關之監督:不定時之個別事件
修法:有懲罰權,如停刊、撤照→有救濟程序
司法機關之處罰:1.公益機關之移送
2.監督機關之移送
3.被害人之告知
4.檢察官之主動偵辦
處罰:a.民事賠償
B.刑事處罰
丙、贅述:1.不管孩子
2.記者不專業(如問話沒常識)
林真真研究生(中原財經法研究所)
今天很高興能來與會,媒體暴力之對青少年所造成的負面影響,無庸置疑,但另一方面,此也為當前的社會現實,所以如果能給予青少年正確的判斷力,應更為當務之急,因為青少年不可能永遠存於無菌室內。
鄭經勝副會長(台北市國際傑人會)
1. 國內社會大環境確實千頭萬緒,必須深入分析,才能找出方法
2. 媒體記者必須加強在職教育,提升道德水平
3. 新聞局封殺部份媒體前,應予警告時期要求改善品質,事前告知違反何種標準,計過達三次以上,卻有事實依據,才予處罰,否則不教而殺,難杜憂憂之口
4. 贊成由各校新聞系教授組成新聞評鑑會,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來改善風氣
林智慧女士(致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眾人物必須要有接受更高道德標準的評估,而擁有權力越大,可能造成的傷害越大,而當今我們對媒體的要求已經淪為最低限度的避免暴力而非期望媒體需要的提升人文之素養,用宏觀的角度去看世界,可見媒體沉淪的嚴重性,另一方面,當我們認為這個社會或許無法完美,但可以更好,今天我們包括另外○○團體對媒體暴力的反思探討,表示我們對這現象視為非常,如果這種異常混淆的媒體亂象視為正常而接受,才是台灣社會正真的悲哀。
林萱蓁秘書長(台北市國際傑人會)
新聞單位或是教育單位應該教導記者人員需要具備何種條件才能現場採訪,如何編輯,而不是把所也問題丟給媒體
許登旺理事長(北縣青年創業協會)
1. 媒體亂象勢必經過程
2. 運用行政監督、民間評議、相互促進近淨化
3. 進入校園教育互動就會期許,促進未來媒體進化
吳淑慧節目製作人(人間衛視)
1. 人間衛視於今年七月「教育心希望」節目,製播一系列媒體識讀節目,為媒體中首先探討檢視媒體之先趨
2. 建議民眾先從選擇「品牌」、「優質頻道」著手
3. 民間監督媒體力量宜團結,持續且有力的教育觀眾識讀媒體與監督媒體
吳傑人檢察官(台南地檢署)
1. 建議報紙之更正啟示之版面及篇幅能比照誇大不實之報導為相同之揭露
2. 行政院新聞局對於因違反相關法令而遭科處罰鍰之行政處分能公告於公共電視台或是其他電視台,便於民眾知悉部份電視台誇大不實之報導事實
林素鶯會長(台北市國際傑人會)
1. 首先感謝李理事長,他也是我們台北市國際傑人會的前會長,大家所知李大律師事業體非常忙碌,他們扮演著游走於國內各大服務公益性社團的活菩薩,在百忙中能不忘回饋社會,精神令人感佩。
2. 台灣本身國際化不夠,國際新聞太少,太鄉土化,每天喊口號台灣之子跨不出國際舞台。
3. 國內電視及平面媒體每天以暴力,血腥八卦新聞充斥,戕害人心,社會不健康生病了,以前愛看電視,現在只能消極的拒看電視。
4. 媒體不來怕受抨擊,如果來了,答案一句「沒辦法,為了收視率求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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