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說明:公視通過「華視資產活化案」
(本報訊)公視基金會董事會本(16)日通過「華視資產活化案」一事, 文化部說明如下:
一、華視是國家財產也是全民的財產, 對於其資產活化專案應兼顧全民利益及華視健全發展。
二、華視是政府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規定, 將股份捐贈給公視基金會所設立的公共化無線電視台, 華視在其原有的商業經營模式之外,同時肩負有維護媒體專業自主、 追求優質傳播文化、創造公共化電視環境的公共目的。 此次華視所提出的資產活化案, 是否符合當初政府捐贈華視股份予公視基金會之目的, 文化部將依法審慎監督。
三、本案係華視就其資產活化所為之初步可行性方案研究, 其後續執行上仍需有更縝密的規劃,本部將秉持本(104)年4月 1日在立法院備詢時所表達的立場,審慎處理,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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