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理莊皓翔舞弊,中商銀罰200萬
(本報訊)金管會昨日對發生弊端的台中商銀罰200萬元,並命令該行解除舞弊行員莊皓翔之職務。
金管會指出,台中銀行南台中分行襄理莊皓翔利用分行未切實控管客戶印鑑卡及客戶資料查詢作業,且未依規定辦理存摺換發作業之缺失,偽冒客戶名義交易,提領客戶存款;分行並有未切實執行內部查核及管理工作之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
金管會指出,台中銀行南台中分行襄理莊皓翔利用分行未切實控管客戶印鑑卡及客戶資料查詢作業,且未依規定辦理存摺換發作業之缺失,偽冒客戶名義交易,提領客戶存款;分行並有未切實執行內部查核及管理工作之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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