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有關報導亞化學董事長葉斯應的聲明
(本報訊)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有關媒體報導亞洲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葉斯應發佈聲明稿,指控新政府官商勾結,讓禿鷹集團從中牟取暴利暨赴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金管會主委陳冲、證交所董事長薛琦等主管人員情事,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該公司指控再次予以嚴正說明如下:
一、本案係該公司未能就該公司董事長葉斯應與該公司之子公司亞化美國間之資金貸與計美金1,800仟元,及該公司擬興建光電大樓支付天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47,250仟元等案予以釐清,顯示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設計與執行涉有重大缺失,並對該公司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因此依據營業細則等相關規定暨與上市公司簽立之「有價證券上市契約」予以處置。
二、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本案之處置,乃本於職權依規辦理,事先不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因此本案與主管機關或行政官員無涉。
三、對於亞洲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葉斯應個人在外無端指控,臺灣證券交易所已委請律師研究提出誣告及妨害名譽之告訴。
一、本案係該公司未能就該公司董事長葉斯應與該公司之子公司亞化美國間之資金貸與計美金1,800仟元,及該公司擬興建光電大樓支付天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47,250仟元等案予以釐清,顯示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設計與執行涉有重大缺失,並對該公司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因此依據營業細則等相關規定暨與上市公司簽立之「有價證券上市契約」予以處置。
二、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本案之處置,乃本於職權依規辦理,事先不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因此本案與主管機關或行政官員無涉。
三、對於亞洲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葉斯應個人在外無端指控,臺灣證券交易所已委請律師研究提出誣告及妨害名譽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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