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督盟】正、副議長候選人爭議多 拒收劣質聖誕禮物!


正、副議長提名人選觀感差 政黨應重新檢討自律機制
公督盟本次記者會將依據各大媒體公開的報導,整理出「國民黨、民進黨議長/副議長提名名單」,並分別詳列其背景及涉入司法遭判刑案件,國民黨共有4位候選人;民進黨2位候選人入列。公督盟強烈呼籲政黨提名人選時,須有自律機制,尤其是地方議會的正、副議長更是手握市政預算的生殺大權,台灣兩大政黨應重新檢討現行的排黑、排貪機制,是否出現漏洞,否則長此以往對於民主的傷害,不堪設想!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兩大黨都有排黑條款,為什麼還會推出這樣的候選人?難道沒有其他候選人能夠擔此重任嗎!這是向下沉淪,政黨沒有自律!」
高督盟理事長林莉棻亦指出:「在這次選舉中,高雄市有這麼多優秀的人選,難道正/副議長只有資深的、有背景的人選才能夠擔任嗎?台灣人民不能每四年就被騙取一次選票,政黨不應辜負人民的期待!」
而針對政黨應對選民負責,嘉義市督導盟桃山人文館召集人林瑞霞便點出:「本次嘉義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國民兩黨竟都未推出候選人,在責任政治的觀點上,兩黨都是缺席的。」
  不過,就目前的候選人名單來看,我們也深知這些名單當中,曾爆發的爭議絕對不只這些!記者會後,公督盟也將在臉書中成立專區,秉持勿枉勿縱的精神,向社會各界廣徵爭議案件,要求國、民兩大政黨理性處理制度瑕疵。
議長選舉首採記名投票 議員須對投票結果負責
此外,這次正、副議長選舉,因應「地方制度法」修,將首次採記名投票,不論最終結果,當選人是否為政黨提名或無黨籍人士,公督盟將保存本次的投票記錄,呼籲民眾睜大眼睛看!未來倘若議員支持的人選,涉入不法情事,議員這次的投票選擇將會留下歷史汙名,公督盟也認為議員必須成熟的為自己的投票行為負責,不應推卸責任!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田君陽認為:「李全教條款並未完整修訂,針對跑票、選後未按人民意向推選正/副議長之現象,修訂了議長選舉的記名方式,然而,在議長選舉中,買賣選票行受賄路之事卻有兩種不同的待遇:買票行賄不能參選,賣票收賄卻不罰!這樣的結果真的是我們所期待的嗎!」
要求2020年前 議會自主公開議事 讓陽光照入地方議會!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Louis Brandeis名言「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近年來,立法者一致要求行政機關公開透明,像是行政程序法46、47條、政府資訊公開法、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也同樣要求司法機關公開透明,如法院組織法要求公開審理原則、訴訟法要求言詞辯論,所以我們看的出來立法者不管對於行政機關或是司法機關都立法要求一定程度的公開透明。
公督盟理事楊聰榮指出:「2018年是地方政治向上提升或向下沉淪的關鍵,過去陽光照不進地方縣市議會,但今年,除了在正/副議長的選舉方式上進行改革,還有公民意識的覺醒,大家團結組成監督團體,來完成台灣民主政治重要的一哩路!呼籲民眾必須睜大雙眼睛,共同檢視政黨的所做所為!」
  另外,根據主計總處統計107 年各直轄市及縣(市)總歲出合計高達1 兆1231 億元,暫不論現行預算支出有許多浮編之處,有待檢討外,公督盟認為適度的增列預算做為建置轉播之用,都稱不上浪費!內政部曾就此估計,若直轄市議會直播、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全面轉播,建置經費約為20 億,也不到全台地方議會審理預算金額加總的千分之二,這是民主政治當中,必須付出的成本。
  何況,最終實支預算只會比內政部預估的更低,其一是因為這次錄影轉播的範圍,並不包含鄉鎮市民代表會,其二是轉播設備的購置,原則政府將依規定進行逐年的折舊或攤銷。公督盟再次強調,這幾年立法院已經突破重重困難逐步完成議事的公開透明,反觀地方議會,還有什麼理由去拒絕公開透明?
  最後,內政部雖然於今年10月通過「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修正草案,縣市議會大會將全程直播,委員會也將公開錄影錄音,不過,公督盟認為議事公開不能有空窗期,新就任的正、副議長應主動議事透明,人民也不用等到2020年才有機會一睹議會全貌!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特別點出:「本次議長選舉選票都記名,議員的選票都將留下歷史紀錄,若未來議長有不好的行為,那麼這些歷史紀錄將會被翻出,而給予選票的議員亦難辭其咎!」公督盟也再次強調立法院應善盡職守於明年初通過《地方制度法》增訂第54條之1修法,讓陽光條文正式入法,以符合民眾期待。
出席來賓:
楊聰榮(公民監督聯盟理事)
林瑞霞(桃山人文館召集人 <嘉義>)
林莉棻(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理事長)
張宏林(公民監督聯盟執行長)
田君陽(公民監督聯盟政策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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