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更正許玉君錯誤報導

2010-12-31╱聯合報╱第A2版╱回顧99∕焦點╱記者許玉君∕台北報導

補助育托 生愈多領愈多 1年380億催生 經建會提案 最快後年實施 民國110年擴及所有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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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建會擬定催「生」方案,鼓勵民眾多多「做人」,未來零到二歲幼兒,中央政府每月將發放三到五千元不等的育兒津貼;二到六歲幼兒,每年可獲得三萬元托育補助,家長每月學費負擔不到五千元。此案最快民國一○一年實施。

至於「平價托育」每年需兩百六十億元,為了籌措財源,內政部建議「十二年國教」以及頂尖大學的「五年五百億」兩項計畫暫停;但教育部反對,兩個部會還要進一步協商。

內政部鄭重澄清從未主張運用「十二年國教」及「五年五百億」經費於幼兒托育所需,媒體報導明顯有誤

(本報訊)有關報載經建會擬定催生方案中,「『平價托育』每年需兩百六十億元,為了籌措財源,內政部建議『十二年國教』以及頂尖大學的『五年五百億』兩項計畫暫停;但教育部反對」乙事,內政部表示完全與事實不符。內政部進一步說明,日前與經建會商討平價托育政策時,除肯定教育部推動「五歲幼兒免學費」外,也建請經建會思考十二年國教向下延伸的可能性,而教育部也曾提出逐步提供幼兒學前教育補助至二足歲的相關提案,與內政部所倡平價托育的政策不謀而合,並無報載兩部會不同調之情事。內政部更自始未曾提議運用「十二年國教」及「頂尖大學五年五百億」兩項計畫之經費,媒體報導明顯有誤。

關於托育政策的規劃,兒童局說明,平價托育政策主要強調在政府與家庭共同分擔育兒責任。對於學齡前不同年齡的幼兒,內政部目前已提供保母托育津貼、弱勢家庭托教補助、幼兒教育券以及5歲幼兒免學費等補助措施,未來則希望擴展平價的教保服務至二足歲幼兒,期減輕家長育兒負擔。

內政部表示,為照顧弱勢家庭五歲幼兒,減輕家庭負擔,教育部與內政部參酌將五歲幼兒就學視為準義務教育免納學費之精神,共同規劃「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自99學年度起於離島、原住民地區開辦,100學年度則於一般地區家戶年所得110萬元以下之家庭就讀公私立園所之五歲幼兒可獲得學費補助。相關經費分由教育部(幼稚園部分)及本部(托兒所部分)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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