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記者公約

這是相關記者草擬的公約,已獲得大部分媒體記者簽名,共十條,內容大要如下:為順利各媒體在金管會之採訪工作,維護記者之專業形象,落實新聞自由,特訂此公約以資自律。 金管會記者公約如下: 一、金管會駐會媒體應專注於報導與公眾事務相關之人、事、物,報導內容不得涉及非屬公眾之個人穩私,更不得加以傳播散佈,意圖製造恐佈。 二、記者室為知識密集之新聞工作重地,任何問題之討論請輕聲細語,不得高聲喧嘩,口出穢言,更嚴禁肢體暴力衝突。 三、所有記者對外聯繫均代表其所服務之媒體,不得以「金管會」名義,或冒用其他媒體之名,否則將有詐欺之虞。 四、記者室常駐記者每人以一個工作隔間為主,最多不得超過兩個;置物櫃則以一個為限。 五、駐會工作時,請著整齊服裝,勿著拖鞋,短褲等有礙觀瞻之衣著。 六、駐會工作除非必要,並徵求金管會新聞主管同意,否則不得在記者室內過夜。 七、記者室工作區域所有場地、設備乃為各媒體採訪新聞、查証新聞、新聞發稿之用,非關採訪工作之人士不得常態性逗留。 八、金管會記者室內之電話、傳真、影印設備等資源,係金管會提供各媒體之採訪新聞、新聞發稿之用,禁止非關新聞工作之個人用途。 九、每位記者都有義務保持記者室整潔、個人工作區域內之書籍、紙張、用品請自行清理,保持清潔衛生,食物類等易腐物質,請放置冰箱,避免孳生蟑螂蟲蟻。 十、若有同業違反上述公約,視同侵害同業新聞自由,得經金管會常駐記者連署,列為「不受歡迎人物」。 以上金管會記者室公約,為所有常駐金管會記者所共同遵守,非常駐記者進入記者室,亦應比照遵守其中之行為約束,期以此公約互勉,並共同塑造一個良性競爭之新聞採訪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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