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王欣儀:里內逕遷人口應由民政局管理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台北市逕遷人口數近10年來成長近52%,從95年的10,811人,到今年(2015年)9月已成長到16,391人,單里住了33位人瑞是真的嗎?逕遷人口無居住於戶政事務所之事實,行蹤不明、訪查不易,里長無法掌握這些逕遷人口狀況,根本無法服務到這些人,甚至成為治安隱憂以及影響基層選舉!台北市議員王欣儀今(29)日在議會民政部門提出質詢,要求逕遷人口應由區公所、民政局逕行管理,不要全部問題都丟給基層的里辦公室。

  王欣儀表示,民國86(1997)年戶籍法修正後才有逕遷相關規定,即經戶政事務所查證屬實,基於保障房屋所有權人權益(如:為了申請自用住宅稅),若民眾已無在此地居住之事實,得由房屋所有權人申請將全戶暫遷到戶政事務所。

  王欣儀發現,台北市近10年逕遷人口數,除了2013年比2012年略為減少100多人外,每年都呈現正成長,從2006年的10,811人,到2015年9月已成長到16,391人,10年成長近52%。以大安區龍安里為例,99歲以上的長者共有33位,但實際住在龍安里的只有2位,其餘31位百歲人瑞皆為逕遷人口且為「全北市最多」,他們平時住哪根本沒人曉得,到了領重陽敬老金時才通通跑出來!萬華區99歲以上的長者共計20人,全部都是逕遷人口,形同全住在萬華區戶政事務所。

  文山區木新里鄭明通里長說,雖然逕遷人口來里上領重陽敬老金時須另外簽切結書並留下聯絡方式,但因為資料真實性未知,甚至許多聯絡電話根本是空號,故簽切結書僅是徒具形式而已,沒啥作用。

  王欣儀也接獲許多逕遷所在里的里長反映,逕遷人口多數為流浪在外、居無定所的弱勢族群,會回到戶籍地通常是為了要申請社會救助,但政府卻把這些人推到里長身上,要里長幫開立「清寒證明」或「居住事實證明」,但這些人根本不是住在里上,里長完全不認識他們,所以要幫忙開立證明也不是,不幫忙又覺得可憐,里長們不解,為何民政局或區公所社會科不能直接服務他們,設法解決逕遷戶的問題,反而把問題丟到里長身上,讓里長來傷腦筋呢?

  王欣儀說,戶籍法逕遷規定的立法意旨,是考量民眾如無在一地居住事實,經戶政事務所「查證屬實」,得由房屋所有權人申請將全戶逕遷戶政事務所!因此逕遷戶既已經戶政事務所查證確實未居住在當地里,為何還要由里長來開立「居住事實證明」呢?這不是非常矛盾嗎?逕遷戶的居住事實證明應由戶政機關自行負責證明才對。 

  王欣儀同時指出,逕遷戶恐將影響小選舉區(如里長選舉)之公平性,例如萬華區富福里之103年里長選舉投票人數為2,820人,該里20歲以上的逕遷人口數卻將近1,700人,若當時這些實際未居住在該里的逕遷人口全都出來投票,將會有高達6成的影響力可決定里長候選人能否當選之命運。 

  松山區慈祐里李祖民里長則說,里長選舉時各候選人須先繳納5萬元「保證金」,若得票數有達到該選舉區總選舉人數的10%,才可領回;此外,得票數須達到該選舉區當選票數的1/3以上,才可請領「競選經費補貼」,若該里投票率低,但因為各區逕遷戶在選舉人數上都占有一定的人口比例,恐會讓部份落選人連保證金及相關經費補貼都拿不到。

  中正區龍福里鄭珍珍里長則表示,10年前中正區只有697位逕遷人口,現今已爆增到1200位,因為根本追蹤不到這些幽靈人口,擔心會帶來治安上的隱憂,故應將逕遷人口問題提升成為「國家層級」問題,希望中央必須全面重視並檢討逕遷制度,要求透明管理。

  王欣儀說,通常逕遷到戶政事務所的原因不外乎有,在外租屋但房東不給掛戶口者、躲債者、低收入戶無房子者、反政府者、戶口校正後找不到人(約有1千多人)、早年出境查無紀錄或持外國護照出境者等等。此外,據今年5月統計資料所示,全台北市有13位逕遷人口是通緝犯!

  王欣儀比較台北市12個行政區,逕遷人口數最少為南港區的496人,最多為中山區的2,042人,相差人數高達4倍以上,因中山區出租小套房多,導致該區逕遷人口數比其他行政區還要更多!王欣儀議員要求,逕遷人口應由區公所、民政局自行管理,如敬老金等福利發放及社會救助居住證明應統一由區公所或民政局成立單一窗口服務,以解決里長困擾及直接服務逕遷人口之需求,並應提出整體改善方案來提升逕遷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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