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通過組織改造第1梯次組織法案

(本報訊)行政院於今(2)日院會討論通過組織改造第1梯次組織法案,包括法務部與其所屬行政執行署、司法官學院及法醫研究所、大陸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等機關(構)共計10項組織法(修正)草案,並將立即函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研考會朱主任委員景鵬表示,依據本(99)年2月3日公布之「行政院組織法」、「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及「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等組織改造三法,行政院現有37個部會未來將精簡成29個,並將自101年1月1日開始施行。

經各機關提報組織法案及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以下簡稱組改小組)審議,已完成第1梯次組織法案提報院會作業。其中依基準法為必要修正者包括公平交易委員會獨立機關之設計,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定位為隸屬行政院相當中央三級之獨立機關,而規模雖小,但專業性高,人才延攬不易之法醫研究所亦以三級機構定位等。

朱主任委員表示行政院未來也將建議立法院採「整批包裹、同步立法」之方式進行審議,相關部會也將主動向立法部門說明以尋求共識,期盼立法院能於101年1月1日前完成相關組織法案之立法作業。另為使組織改造作業能在「以人民優先」及「無縫接軌」之原則下穩健推動,行政院將成立各新機關籌備小組,據以推動後續相關工作。行政院組織改造目前正緊鑼密鼓地審議各新機關組織法規案。組改小組衡量各新機關提案進度及組織調整繁簡程度,共區分3梯次審議,並於提報組改小組委員會議及行政院會議討論通過後,最遲將於100年1月底前將所有新機關組織法案函送立法院審議;今日院會通過的是其中第1梯次的法案。

此外,朱主任委員進一步說明,各項組改準備工作,如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員額配置(移撥)及員工權益保障、法制作業、預決算處理、財產接管及辦公廳舍調配、資訊移轉及系統整合、檔案移交等相關配套措施,業完成作業時程及流程之規劃,相關作業手冊並已編製完成,公開於研考會所建置之組改網頁(http://www.rdec.gov.tw/mp14.htm),隨著法規案審議作業之演進與相關問題之討論、協調與決策,作業手冊也同步進行滾動修正,作為組改籌備工作穩健執行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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