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新聞發佈,壯況不斷

法務部聲明
97.01.12
一、本部各類型的會議中有關部、次長的致詞參考,向例由各單位幕僚分工撰寫,並經彙整後陳請部、次長參考。
二、本次司法節慶祝大會「部長致詞參考稿」依例由各單多位幕僚分工撰寫,由於作業不及,在前一晚始將所有文稿併陳送部長參考,部長乃連夜參酌而自行擬定致詞稿內容,於司法節大會使用。至於各單位經彙整之「文稿」,因時間有限,於司法節當天才逕送部長室,尚未依程序陳報長官核定,也無長官指示或同意交付外界參考。(部長對文稿作業遲緩問題,當時表示相當不滿)。因此更無媒體所指看過並同意發布資料又否認等情事。
三、有關長官的致詞,秘書室新聞組為展現服務媒體的熱忱,都會事前準備並提供所謂「長官致詞參考稿」以便於媒體記者寫稿,敬業的媒體記者大都會詳細聆聽後再依據實況而為忠實的報導,尤其重要的談話,更不容許媒體胡亂臆測編纂報導。部長整個致詞過程中除了肯定所屬各系統首長及同仁過去一年工作的努力與所展現的績效外,並勉勵在未來的政策執行上更展現活力,戮力推動各項政策,對於外界的批評,更應展現「自省」的能力,以符社會各界的期待,並未如媒體記者所指直言指責檢察官等情事。
四、由於本部新聞組羅吉旺主任因主持慶祝會,預備相關串場所需,須於當日取得文稿,而承辦單位同仁未告知該文稿尚未經長官核定,加以在接續主持節目中未及請示,為應在場記者請託而將「草稿」交予記者,實乃本於服務媒體的一番好意。尤其當天早上的慶祝活動,對晚報有其截稿時間壓力。未料會發生將未經部長核定之文稿錯置為顯失部長致詞內容之報導,致爾後部分媒體更以聳動或與實情不符的標題作誇大不實報導,從而引發外界不同的解讀及檢察官等的質疑與誤解,更而造成對部長領導威信的誤解與困擾,進而損及機關形象。相關過程新聞組羅吉旺主任已自請調查處分。法務部對此深表遺憾,已責由政風司調查處理,並要求同仁日後不得有類此行為。

昨天中午,法務部舉辦新春記者會,部長講了一大篇大道理,又請一位沒有法律地位的記者聯誼會會長講話,就忙著離開,連呂丁旺獲獎的新聞稿,也不放在自己的網上。

法務部要多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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