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彰銀工會將揭發合併內幕

(本報特別報導)台新金控於96年12月27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提出與彰銀「1.3:1」的換股比例,彰銀亦決定在1月11日下午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工會除了反對台新金所提極其不合理的換股比例,更反對彰化銀行要與台新金控進行毫無綜效可言的企業合併!!

~~ 誰要和無法產生綜效、自身難保的對象合併? ~~

台新金控在卡債風暴後嚴重受創,合併後彰銀勢必得承擔其龐大虧損。來自台新金的總經理陳淮舟至今尚未依獎金辦法承諾4.6個月績效獎金,甚至連春節前會不會發放都不敢表態,合併後還有沒有績效獎金都要打上一個大問號。我們堅決反對與經營不善、無法產生綜效的企業來合併!何況吳東亮都公開表示「合併後5、6年內可能看不到綜效」,要員工、股東如何能同意合併?

~~ 6千多名員工未來全無保障! ~~

工會非常不滿資方就這麼重大的合併案,竟無提出任何對員工權益的明確保障!企業合併必然會裁減人力節省成本,然而台新金控明確表示換股價格並未考量資遣費用,屆時一定會降低勞動條件,把員工一一逼退!尤其現行團體協約將於3月份到期,但資方至今仍不願與工會協商新的版本,員工怎能沒有疑慮?而高盛顧問公司未依董事會決議,未與工會就員工權益進行接觸協商,即提出換股評估報告,更有背信之嫌!

~~ 財團鈔票數不完,可憐廣大小股東! ~~

台新金控所提換股架構,其中30%特別股閉鎖期長達6年,且10年後贖回價格竟是與目前股價相當的每股13元,這表示未來10年股價將沒有任何成長!自然沒有價差能獲利!當吳東亮口袋因為換股而鈔票滿滿的同時,彰銀、台新的小股東情何以堪?

~~ 公股代表若同意換股,國庫立刻短少超過18億5千萬!就是瀆職、背信! ~~

本會一再強調,彰銀94年發行14億股乙種記名特別股,其目的係「為改善財務結構,強化自有資本,引進單一策略性投資人,以提升本行經營績效」,並未有承諾未來要與得標者作進一步合併之附加條件,財政部公股代表卻故意予以曲解,完全配合台新金控。去年1月台新金控突然更改財報,將出售不良債權損失由分5年攤提改為於95年度一次認列,如今又趕在要發佈上年度財報前,匆忙提出換股比例,是否為掩飾財務黑洞?到時若爆發金融風暴,公股代表承擔得起嗎?要是公股代表執意通過,則不但是賤賣國產,更是瀆職、背信!

若真如此,工會不排除「動員全體會員全面進行反輔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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