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龍斌妨害新聞自由

(本報評論)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下午四時,在台北市政府頂樓舉辦「與媒體有約記者會」,我前往採訪,十一樓現場有幾個警衛在門口檢查記者証,我也拿出來,在那邊消耗廿幾分鐘,說要某個女職員同意才可以,最後竟然「不准」,實在欺人太甚。

這是個公開的場合,有記者要採訪,歡迎都來不及,反而毫無道理的擋駕,實在很莫名其妙。

後來據側面瞭解,曾經有人以少見的媒體記者名義,在記者會現場出狀況,所以此後主辦的市府發言人室,就會過濾人選,只要是知名度低的媒體,就會禁止採訪。這種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的做法,實在太笨,應該case by case。不能因為曾經發生車禍,就要封街,或是限制開車。

有趣的事還在後頭,昨晚我打電話給副市長吳秀光,他的住家電話是空號。另一副市長林崇一出國,秘書長李述德說要瞭解一下,找觀光傳播局長兼發言人羊曉東,並留下我的大哥大,今天早上,找到發言人室王淺秋,通通沒有下文,這樣的台北市政府怎麼得了。

我已經到議會找了議員,他們將會找市府算帳,希望給他們一個教訓!

附註:2005,10,30南方快報有一則這樣的文字
絕大多數統媒記者中,以TVBS的最爛,可以套句毛澤東的話說是「水淺王八多」。該台有個記者叫王淺秋,非常無厘頭,適合去演周星馳的電影,偏偏跑來當記者。幾年前,呂副總統訪問印尼,和記者聊天時,拿所住飯店的蓮花池邊比喻水蓮配的關係,王淺秋竟然冒出一句話:「副總統,妳要不要下去游泳啊!」全場為之愕然。

上文的王淺秋己經不當記者,轉到台北市政府去了!居然就發生這樣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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