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鎮長蕭永義賣官、收賄、判刑、,遭到彈劾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7/2˙台北報導】

北港鎮長蕭永義多次販賣清潔隊員職缺,監察院今(27)日全數通過監察委員張菊芳、葉宜津、王麗珍所提彈劾案。 

彈劾案文指出,北港鎮鎮長蕭永義於2019至2020年間,多次濫用清潔隊員人事晉用及核定之權,分別收受新臺幣(下同)120萬元或150萬元不等的賄款,作為進用為清潔隊員的對價,蕭永義因此獲得不法利益達750萬元,業經第一審法院判刑102月,褫奪公權8年,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之規定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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