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11 ╱中國時報 ╱第A14版 ╱星期論壇 ╱■伍思文
她誰呀?沒人記得。如果她不是突然去世的話。
她的葬禮在昨天舉行。
認識她的記者朋友很震驚,她不是中央社的「匪諜」嗎?她的案子怎麼樣了,她怎麼突然死了?
三年前那場破門而入的政治暴震,把她徹底擊垮。她是先是昏迷了一個月,這段時間常地震,或許她感覺得到,但終未能震醒她。
如果依二二八的「政府加害人民」補償條例,她早該得六百萬元。何況她還是真是無辜,既沒有刺探機密,也沒有發展暴亂組織。
她的案子與周泓旭和林明正、王炳忠等新黨四君子案很像。不,該說是後者與她的案子很像,只是她的案子在前,很多人都忘了她,只記得王炳忠等,因那也比較有戲劇性。
她較沒有名,也是因為她乖順開門,讓政府暴力組織侵門踏戶,把她及一切證據物件查扣,她也乖乖地跟著走。不像王炳忠有「高階生命探測儀」-手機,做了直播,使政府暴力醜行立刻大白於天下。也因此,她的案子算坦白從寬,不起訴;而王炳忠等則是抗拒從嚴,將會由證人轉成被告,在周泓旭的他案中成為共犯。
調查局已傳下話來,王炳忠態度不好,若還敢到處呼冤,不知低調認錯,那就要拿出蒐證,使他一刀斃命。
新黨四君子被收去的證據,包括四支「高階生命探測儀」,現在仍然被扣不還,仍然在繼續探測。
郭玫蘭則乖乖的不敢張揚,謹守調查局喻知的調查期間不公開原則,但是她的「匪諜案」第二天調查局就告知媒體,有30多家熱烈報導,說「中國」匪諜在台灣有五千名,現在終於抓到了一個。
「中央社」上次抓到匪諜,已是快70年前。名記者李朋被保密局查到,與蘇聯塔斯社發電訊。同案一起槍斃的有四個人,還把孫立人下面的祕書黃氏姐妹也關了10年。著名文化人張繼高也關了進去,最後李朋送了他一條自己的皮帶。
不過郭玫蘭查到的發報機比李朋時代的強大千倍,就是手機與電腦。但以前的發報機還不留記錄,現在的發報機巨細靡遺,什麼記錄都可以還原。但還是查不到郭作匪諜的證據,檢察官只有不起訴結案。
調查局給郭按的罪名,給這個人資料,那個消息等,全是已公開的新聞資料,連法輪功也被找來作證。她完全沒有拿什麼機密。就是剪報、消息,但這卻會被調查局拿來入罪,真是荒唐至極。
這郭玫蘭還是個「國粉」,與周泓旭一樣。她為人親和友善,與調查局人員也好,還帶著他們與新聞界聯繫,曾一起勸導《旺報》記者朋友不要太愛國,不要堅持真道理性,不要太支持統一,應該要支持馬總統的不統的現狀立場,弄得《旺報》朋友當時還感覺怪怪的。
但當她被捕,這朋友立刻找到了這位調查局人員,要他證明郭玫蘭的反共為人,這人也諾諾。後來事情搞明白,郭玫蘭說就是這個調查局人員舉報她的。
周泓旭也是。是台獨安全人員主動接觸他,一直求見,最後拿出外交部機密文件,類似「日本在釣魚台有高階生命探測儀」等的機密,想釣魚,等周泓旭兩次都沒有接受,那就打折扣,扣他個「發展組織未遂」罪。
郭玫蘭與周泓旭不同的是,一個是台灣省,一個是大陸人。台灣人關係多,要妄加其罪還比較難,最後是不起訴了事;周泓旭則不但判一年兩個月,刑滿還要加個「已遂」的他案,改判更重的刑。郭玫蘭幫她講話的記者沒事,周案來探監的王炳忠等則一同抓起來。
郭玫蘭比王炳忠不幸的是,王炳忠成了愛國英雄,另外買了一個發報機,繼續在新黨發展組織,而郭玫蘭出獄後卻回不了「中央社」,也找不到媒體工作,生活很慘,就像那個不做「愛國裁判」的鄭大為一樣,等於是家破人亡。
說來悲哀,一個典型轉形鎮義的時代不幸。(作者為公務員)(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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