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參加「假公聽會」
抗議「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草率核定
日期:2014年2月6日 (週四) 下午14:00 ~ 14:30
地點:內政部營建署大門前 (台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
14:00 開場 (張貼抗議春聯)
14:05 團體代表發言
14:25 媒體時間
出席團體 (依筆劃序):台少盟、老人福利聯盟、伊甸基金會、 社區居住聯盟、社會福利總盟、康復之友聯盟、勞工陣線、 智障者家長總會、崔媽媽基金會、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殘障聯盟、 陽光基金會、勵馨基金會
發言代表
陳節如 (立法委員)
吳玉琴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秘書長;社會福利總盟 理事長)
葉大華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秘書長)
潘若琳 (伊甸基金會 執行長特助)
呂秉怡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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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於去年9月擬定之「 民國103年至112年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 (草案)」(以下簡稱本方案), 由於內容保守又僅止行政體系參與,引發各界批評。其後在「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凍結預算 (2013/12/16) 施壓及「行政院社會福利委員會」的提案要求下, 行政部門始同意辦理公聽會聽取學界、民間團體之建言。
惟此「公聽會」訂於2月6日 (今天) 舉辦,然事實上行政院早已於1月6日核定通過本方案,換言之, 縱使公聽會現場與會者說破了喉嚨, 也不會改變早已拍版核定內容隻字片語;這根本是名為「公聽會」 實為「政策宣導說明會」, 說穿了不過是為了搪塞立法院及行政院社會福利委員會的行政伎倆! 鑑於此,民間團體聯名拒絕出席本次公聽會, 並召開記者會表達抗議。
另一方面, 我們認為本方案乃台灣未來10年推動社會住宅政策的大計, 對調節高房價、提升受薪階級及弱勢者之居住權利, 具有指標性及引領性的政策意涵。 故除譴責內政部保守且不符合程序正義處理方式外, 也必須指出本方案內容有以下重大缺失:
1. 刻意低估全國社會住宅的需求
本方案評估社會住宅需求量的方法, 主要採計去年度各縣市申請租金補貼且符合資格之戶數 ,合計91,866戶。內政部自己都知道這樣的估計會嚴重失真, 卻仍故意大玩數字遊戲。更奇怪的是,內政部在100年度執行之「 社會住宅需求調查」,提出19萬戶 (較保守) 或32萬戶 (較積極) 的需求量,本次全部自打嘴巴、不予承認。以及, 依照既有社會住宅往往只提供10%給弱勢家戶入住的作法, 屆時已被低估的需求量之成效更是完全不可信賴。
2. 自我矮化政策願景及推動決心
本方案預計在10年間增加15,100戶的社會住宅存量, 所提經費為10年67億元 (平均每年6.7億元)。只要與其他國家稍加比較, 便可知道這個目標實在「弱到爆」。
先以「興建量」來比較,紐約新任市長白思豪, 宣誓要提供20萬戶可負擔住宅 ;首爾市長朴元淳,宣誓10年間增加19萬戶的公共租賃住宅 ;光是地方政府的願景都已遠超出台灣的中央政府。再以「 投入預算」來比較,2013年美國聯邦政府「都市與住宅發展部」 (HUD) 單一年度編列與社會住宅相關的預算達200億美元 (約合新台幣6千億元); 韓國中央政府2009至2018年的社會住宅興建計畫, 每年編列4.9兆韓元 (約合新台幣1,372億元)。以人口規模換算後, 他國中央政府每年投入的預算,美國約為台灣的65倍, 韓國則約為94倍 。
3. 中央卸責導致地方保守的決策產品
定出如此低水準的目標,另一主因在於中央政府 (內政部) 的卸責。觀諸國外社會住宅興辦經驗, 中央政府皆扮演關鍵性的支持角色,特別是在預算補助、土地提供、 融資等面向。但從2011年住宅法條文起, 中央的邏輯設定就是要地方政府負責買單,然多數地方政府苦於沒錢 (中央沒有補助)、沒地 (國有土地難以無償撥用),自然趨向保守 。又本方案煞有其事提擬每年平均6.7億預算, 其設算是假設未來有一半的社會住宅供給量由地方政府自立自強完成 ,其餘的部分才編列少許費用予以「補助」。換言之, 本方案是建基在「中央卸責導致地方保守」這樣的決策產品。
4. 過度依賴租金補貼,卻不檢討既存問題
在本案的計畫目標中,將主要的供給量押在租金補貼。但問題是, 租金補貼的資源是否能到位卻避而不提 (不含在本案經費)。 參照現行租金補貼預算從2年前選完總統後便一路下滑到腰斬的經驗 ,未來每年5萬戶租金補貼根本是空中樓閣。
此外,現行租金補貼存在弱勢者 (ex. 低收入) 受補貼比例偏低等問題,原因包括房東報稅疑慮、 對弱勢者的租屋歧視、合法房屋認定等, 在所謂10年中長期計畫對如何解決竟然是隻字不提, 然後便假定租金補貼是萬靈丹!
最後, 我們再次呼籲行政院及內政部應正視民間對住宅政策的殷切期望, 以改弦易張的格局,重行提出具決心、有前瞻性的「 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也唯有如此,在原方案「可調整」、「 可修正」的前提下, 邀請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參與討論方有意義!
日期:2014年2月6日 (週四) 下午14:00 ~ 14:30
地點:內政部營建署大門前 (台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
14:00 開場 (張貼抗議春聯)
14:05 團體代表發言
14:25 媒體時間
出席團體 (依筆劃序):台少盟、老人福利聯盟、伊甸基金會、
發言代表
陳節如 (立法委員)
吳玉琴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秘書長;社會福利總盟 理事長)
葉大華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秘書長)
潘若琳 (伊甸基金會 執行長特助)
呂秉怡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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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於去年9月擬定之「
惟此「公聽會」訂於2月6日 (今天) 舉辦,然事實上行政院早已於1月6日核定通過本方案,換言之,
另一方面,
1. 刻意低估全國社會住宅的需求
本方案評估社會住宅需求量的方法,
2. 自我矮化政策願景及推動決心
本方案預計在10年間增加15,100戶的社會住宅存量,
先以「興建量」來比較,紐約新任市長白思豪,
3. 中央卸責導致地方保守的決策產品
定出如此低水準的目標,另一主因在於中央政府 (內政部) 的卸責。觀諸國外社會住宅興辦經驗,
4. 過度依賴租金補貼,卻不檢討既存問題
在本案的計畫目標中,將主要的供給量押在租金補貼。但問題是,
此外,現行租金補貼存在弱勢者 (ex. 低收入) 受補貼比例偏低等問題,原因包括房東報稅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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