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警逼吃狗大便,督察否認,說是輕拍少年幾下

圖:立委林國正(中)徐督察(右)

(本報訊)立委林國正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踼爆「警察逼吃狗大便!」不過與會警政督察否認吃大便只說是警察輕拍少年幾下。
林國正說,近日接獲民眾陳情,指本月初有兩名少年遭三名警察痛毆,並被逼迫吃下路邊的狗大便。經過他多日的查證後,具有相當高的可信度,並痛批警方整個執法過程嚴重失當,員警惡劣行徑令人感到憤怒,他將揪出警界「老鼠屎」。
據委員了解,5月8日深夜馬姓與徐姓少年共同騎乘機車下班返回租屋處,因未戴安全帽,後有員警騎車追趕攔查,兩人因未成年無照駕駛而心虛逃逸,途中經過警方攔截點,因心生畏懼未停車,隨即員警循線找到馬姓少年姐姐,請其勸說胞弟出面協助調查。隨即,該派出所三名員警在前往帶回馬姓與徐姓少年途中,痛毆兩名少年,致兩少年全身是傷,並逼迫徐姓少年吃下路邊的狗大便,再帶回南崁派出所製作筆錄。
據初步瞭解,員警除毆傷少年、逼吃狗大便之外,於警局製作筆錄時,還意圖不實登載兩少年涉及妨害公務及傷害罪,造成馬姓與徐姓少年身心嚴重傷害。法界人士指出,警察可能涉犯刑法第125條第1項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亦違反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國正說,「人民保母搖身一變成為痛毆民眾的暴徒,還羞辱人至極地逼人吃狗大便」,他要求警政署徹查並追究、嚴懲南崁派出所所長及三名員警。

                          
()馬姓少年電訪錄音摘要

一、警察接送就施暴
就在珠寶店前面,警察就打我和我朋友徐姓少年五至十分鐘,…,在車上員警則要求我們交出手機,剛好我用韓國的三星手機,就有警察批評我「不愛國」,警察還拿我的三星手機打我的頭,路上警察也不斷打我朋友徐姓少年的頭。

二、警察不斷施暴還逼迫吃大便
就在抵達縣警局前的小巷時,其中有一個警察就不斷打我,另一個警察也不斷打我朋友徐姓少年,還叫我朋友徐姓少年吃狗大便,其中有個戴金戒子的警察跟徐姓少年說,「如果不吃,就要打馬姓少年,三秒鐘打一次。」徐姓少年回問,「就這塊而已?」…徐姓少年就吃下含在嘴裡,警察還說,「咬一咬吞下去」,徐姓少年就吞下去,警察竟說,「有誠意」,然後就將他們送到警察局。


()徐姓少年錄音檔譯文

一、    錄音1-警察接送第一次施暴
姐姐打電話給馬姓少年叫他們不要跑,告知地點並留在原地等警察來接回警局,徐姓少年告訴馬姓少年不要跑,就把地點告訴他們,叫他們(警察)來接我們,就留在原地等他們來。警察來了後下來三個警察,把我們拉到旁邊就毆打我們,還有罵馬姓少年是「豬」,一直猛打我們兩個,打完之後上車繼續打,邊開車邊打,還一直罵馬姓少年是「豬」,那麼會跑,叫他(馬姓少年)把手機拿出來,警察還罵拿三星手機不愛國,還拿手機打他的頭。之後帶到一個有空地的暗巷,把我們拖下車繼續打

二、    錄音2-警局附近繼續施暴
就打我們,一開始叫我們趴著,之後叫我們蹲著,馬姓少年和我就一直被打,有一位警察就叫我跪在狗大便面前

三、    錄音3-威逼吃大便
叫我跪在大便面前,就叫我吃掉,我一直拒絕就一直被他們打(警察),還恐嚇我假如不吃(狗大便)的話,要叫竹聯幫兄弟將我們兩個手腳打斷,他們也逼馬姓少年吃,他也拒絕也一直被他們打,我就一直跪在狗大便面前,一名警察告訴我,「反正我今天就是要看你把這一坨吃完,才可以走,才可以沒事」,不過我還是一直拒絕

四、    錄音4-路人經過時的反應
第一台車經過的時候,警察說「停了停了」,我們兩個就趴在原地,後面第二台經過,他們(警察)就繼續打了,他們說「沒關係,繼續打」

五、    錄音5-威脅不吃大便就打朋友
警察說,「如果你不吃的話,我就每三秒打馬姓少年一下」,我還是拒絕,他就一直逼我吃,押著我的頭很接近狗大便,又踹我

六、    錄音6-在威逼下吃了大便
後面他們(警察)逼我,警察說,「如果不吃,就叫竹聯幫的老大或小弟,過來把你們手腳打斷」。於是,我想說,趕快沒事,「我就拿起來、往嘴裡塞,他們還叫我硬吞下去,我吞下去時很噁心,那時快反胃快吐時」,他們(警察)就說可以收了…,在車上他們(警察)繼續巴我頭,也巴馬姓少年…

七、    錄音7-進警局警察要他漱口洗手滅證
就在他們(警察)送我們到警察局時,「一下車時,逼我吃狗大便的警察小小聲跟我說,先去廁所漱口,先把手洗一洗,然後我就走去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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