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鍾鼎邦行動大隊聲明
一、台灣公民鍾鼎邦先生被中國任意逮捕監禁第54天,在家屬、
台灣民間社團與各界持續努力施壓下,鍾鼎邦今日終獲釋放返台,行動大隊為鍾家家屬感到欣慰。
二、對於新華社報導鍾鼎邦先生「認罪悔罪態度較好,
主動交代過往其他犯罪事實,檢舉其他涉案嫌疑人的違法犯罪活動」,我們認為中國國安單位對鍾鼎邦的訊問過程中,
三、台灣政府在鍾鼎邦先生的營救過程中,先是消極因應,
繼而出現官員口中「不在政府計畫內」的行為,我們要求台灣政府應將全部過程公諸於世,
四、在本次江陳會談判中,
兩岸投保協議對於台灣公民在中國的人身安全並未建立最起碼的制度性的保障,所謂24小時內通知人身自由遭限制者的家屬,
五、鍾鼎邦先生並非個案,
我們要求台灣政府持續關心在中國被非法逮捕監禁的台灣公民。 陸委會、法務部及相關部會並應遵照立法院之決議,要求中國政府將台灣人被關押在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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