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國翻譯師制度公聽會」

改革動起來,世界走進來…

(立法院訊)立法委員蕭美琴為因應我國日益增加的國際移民、跨國經貿活動、國際公共事務參與,乃至於跨國犯罪的成長所導致在專業翻譯上大量且迫切的需求,於今天(18日)在立法院舉辦「建立我國翻譯師制度公聽會」。會中邀請七個政府部會、三個翻譯研究所與相關公會代表,一同來溝通各方立場、討論立法方向。

與會代表包括:司法院莊政美專門委員、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王國然副局長、教育部高教司李毓娟科長、考選部考選規劃司蔣美玉副司長、勞委會中部辦公室潘健祺視察、研考會地方發展處吳松林處長、法務部法律事務科方華香薦任科員、民間公證人趙之敏公證人、彰師大翻譯研究所彭輝榮所長、輔大翻譯學研究所楊承淑代理所長、台北公證人公會趙原孫理事長、師大翻譯所賴慈芸教授、台北市翻譯商業同業公會李力群理事長等產官學界人士。

蕭委員表示1990年代,我國行政、司法部門與各大外語學系代表曾一同積極準備建立我國的翻譯師制度。法務部並曾在1996年草擬翻譯師法草案。 後來,由於公證法的修法與開放民間公證人、法院公證人雙軌新制的實施,雖然暫時解決了我國當時涉外文書驗證的問題,但也使建立翻譯師制度的計畫暫時地被擱置。然而,近十年來,不論在口譯或筆譯上,隨著需要翻譯的語言種類比十年前更繁雜、需要的特殊專業分工越細、要求的翻譯更精準,有越來越多人民的基本權利與人權的維護也都深受涉外文件翻譯及法庭口譯的影響,這些都已證明那時以公證人兼翻譯師的做法其實並無法解決實質的需求。

蕭委員指出,建立完善的翻譯師制度實已迫在眉睫。對此,與會的代表亦表贊同。蕭委員並綜合各方意見做出如下結論:(一) 我國需要建立翻譯師制度、(二) 牽涉到公共利益與人民基本權利之翻譯工作,需要最先以「翻譯師」處理、(三) 請研考會盡速研擬出相關部會的權責及業務主管機關,以利翻譯師相關法律之草擬、(四) 翻譯師資格,除與法律相關者以「資格認證」外,應以「能力分級認證」為主,並應定期重驗其資格。最後,蕭委員表示,相關的立法工作與進度將會是她未來問政持續關注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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