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圖書館電腦未發揮效益,審計機關 促請改善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14台北報導】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下稱文化局)於各圖書館配置269台平板電腦
提供民眾使用,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圖書館平板電
腦未提供民眾借用或使用率偏低,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宣導並全
面提供平板電腦供民眾借用,提升使用效益。
審計處指出,臺南市政府為提供完善之圖書資訊服務及倡導終身
學習,於轄內設有市總圖及七股區圖書館等44所公共圖書館,並以文
化局為主管機關,辦理公共圖書館作為社區公共資訊站計畫,耗資
140萬餘元採購平板電腦242台,於107年9月完成交貨並分配各圖書
館提供民眾使用,採購後全市平板電腦數量達269台,期完善民眾使
用資訊設備環境。
然而,審計處於109年4月查核發現,文化局雖訂有平板電腦借用規範,
惟僅16所圖書館平板電腦提供民眾外借使用,3所圖書館限於館內使用,餘25
所圖書館僅運用於數位資源推廣等活動,又44所圖書館中有5所圖書館108年
度全年均無使用紀錄,且僅總館及山上區圖書館公告平板電腦借用事宜,顯示
行銷推廣仍待加強,審計處遂於109年6月函請文化局積極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該處追蹤改善情形,文化局於109年6月已要求各區圖書
館落實提供平板電腦借用服務及借用規範之公告及宣導,截至同年9月底止各
區圖書館已全數公告,另除蕭壟兒童館閉館整修,設備調撥他館使用外,餘43館均已提供民眾使用服務,109年7至10月平均每月使用352次,較同年1至6月平均每月使用142次大幅增加,有效提升平板電腦使用效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