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婉清董事長 中華語文教育基金會(第9屆)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28台北報導

維基百科記載的朱婉清

朱婉清[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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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婉清(1950年2月9日),台灣女作家,生於台北市[1],籍貫江蘇宜興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畢業,聖若望大學東亞政治系碩士,紐約大學歷史系博士班進修。曾任《北美世界日報》編輯、《台灣新生報紐約特派員、《中央日報副刊編輯、《你我他電視周刊》編輯主任、中國婦女寫作協會理事長、《摩登家庭雜誌》創辦人、紐約中華文化復興運動促進會《文薈季刊》主編、中國電視公司出版部掃描綫雜誌總編輯中視文化公司顧問兼《掃描綫周刊》總編輯、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編審、僑務委員會視察、外交部新聞文化司專門委員、臺灣省政府參議兼主席臺北辦公室主任、行政院第六組組長、台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系兼任講師、政治作戰學校新聞系兼任講師、淡江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兼任講師、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

生平[編輯]

朱婉清父親朱虛白吳國楨擔任台灣省主席時第一任台灣省政府新聞處處長,曾與王惕吾共同創辦聯合報,後擔任行政院新聞局簡任顧問。母親潘毓萱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委員,一直追隨宋美齡工作。姑父吳南如曾任行政院新聞局局長、駐伊朗與科威特大使、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創辦人與第一任所長。丈夫何景賢比朱婉清年長16歲,其父曾經與前中華民國副總統謝東閔一起到廣東就讀中山大學

2000年10月,朱婉清被指控侵吞中央廣播電台「遷建購機準備金」新臺幣1600萬元,用於繳交中國國民黨黨費與整修私宅等。2000年12月6日,朱婉清被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朱文德依《中華民國刑法》「業務侵占罪」提起公訴,求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朱婉清以新臺幣50萬元交保後攜子潛逃美國,宣稱自己是因央廣內鬥遭誣陷。朱婉清之夫何景賢表示,朱婉清為了帶兒子至美國賓州就讀軍校才出國,非潛逃。2001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對朱婉清發布通緝

2013年6月24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中華民國刑法》業務侵占罪的法定刑最重為有期徒刑5年,因朱婉清適用《刑事訴訟法》修正前的追訴權時效10年,追訴權時效又因通緝加計10年的四分之一(2年6個月),故追訴權時效共12年6個月,追訴權時效已在本年5月4日完成,故依《刑事訴訟法》判決免訴。

2016年11月,朱婉清悄然回到台灣。2016年11月21日,朱婉清昔日好友趙復芬胡錦郭小莊王海波孫麗虹朱陸豪顧安生應朱婉清邀請,在台北市慶城街朱家聚會[2]


法人登記資料
登記案號110 年  法登他 字  000156 號類別財團
登記號數1990收件日期110/01/26登記日期110/01/26公告日110/01/26
登記簿77 冊  79 頁 任期判定9屆期判定9
法人代表何朱婉清法人名稱財團法人中華語文教育基金會設立登記日期086/02/26
主事務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50號4樓
目的以推廣中華語文教育為目的。
捐助方法由何景賢先生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教育部八十六年二月四日台(86)社(四)第八六0一四四九五號函同意設立
存立時期永久財產總額10000000
結案原因准許結案日期110/01/26歸檔日期發證日期110/02/03
送達代收人
姓名
送達代收人
住址
郵遞區號
清算人
變更原因董事
新任董事印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
發文字號:110北院忠登字第1100001920號
主旨:公告何朱婉清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中華語文教育基金會變更
          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1月26日登記於法
          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90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5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9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何朱婉清 
             董 事     何景賢   
             董 事     謝孟雄   
             董 事     焦仁和   
             董 事     梅瑞珊   
             董 事     吳怡芬   
             董 事     王公天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何朱婉清。
      三、新任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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