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佛光山慈悲社會福利基金會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27台北報導】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26 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登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6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佛光山慈悲社會福利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1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9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九屆任期屆滿,改選為第十屆董事,其變更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吳素真
董 事 方希聖
董 事 吳素梅
董 事 王千珮
董 事 羅李阿昭
董 事 李月嬌
董 事 楊政達
董 事 陳秋琴
董 事 陳貞夙
董 事 胡雅惠
董 事 陳瑞珍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院 長 簡 色 嬌
主 任 葛 羽 洪 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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