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孋輝 : 臺灣女孩日,市長不知道!

(台北訊)創全國之先,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於3月7日揭牌,整合規劃全市性別平等政策,由33個一級機關執行,使市府各項業務均能納入性別觀點。

陳孋輝議員表示,85年1月23日成立臺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主委由市長兼任,執行祕書由社會局局長兼任。為推動臺北市性別平等及臺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事務,特設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召集人由市長兼任,執行長由社會局局長兼任,意即女委會維護女性人格尊嚴、保障女性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不夠,再設性平辦公室,市長、社會局局長自己監督自己,疊床架屋,浪費公帑與人力。

不只女委會、性平辦公室,還有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主委亦由市長兼任,臺北市可謂提升女性權益不遺餘力,事實不然,95年底郝市長上任迄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共計召開30次會議,郝市長僅出席2次,分別於96年4月12日及99年7月19日,女委會共計召開23次大會,郝市長出席4次,分別於96年9月14日、97年10月31日、99年1月19日及100年4月1日,出席次數少之又少,10根手指頭用不完。

范雲委員於1月24日大會發言「身為婦女新知的代表,經常評鑑各縣市的婦女權益委員會,其中一項重要指標是首長是否親自主持會議,本屆委員任期到明年2月,若臺北市市長從來沒有主持過女委會,這項分數會蠻差。提醒女委會,市長主持與否代表政府對女性權益與性別平等議題是否重視,是否可提醒市長在本屆委員任期內親自主持會議?」市長主持女委會會議與否,有勞府外委員提醒,實在諷刺。

陳孋輝議員指出,聯合國於2011年指定10月11日為「國際女童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Girl Child),為響應聯合國重視並投資女孩能力的核心價值,讓女孩獲得應有的人權與照顧,行政院自102年起將每年10月11日訂為「臺灣女孩日」,推動「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推動事項包括禁止性別篩選、改善新生兒出生性別失衡、加強兒少性侵害防治宣導與網路防護機制、將性別平等觀念列入托育人員、教保人員、國小與幼兒園教師及親職教育與家庭教育之訓練課程...等。市長引以為傲的親子館,陳孋輝議員於100年11月1日提出質詢「131fun心玩親子館兒童廁所為不?鋼水溝及數個小馬桶,男童使用水溝,女童使用木板區隔的馬桶,小童上廁所,屁股一覽無遺,毫無隱私可言,如何教育下一代保護自己、尊重他人身體?」親子館尚且如此,如何呼應「臺灣女孩日」?如何提升女孩權益?

97年迄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一再攀升,97年196件,98年262件,99年338件,100年503件,101年668件,102年雖減少,但仍高達580件,市府明顯未落實保障女孩人身安全,性別平等觀念更是虛晃一招,103年1月敦化國小吳慧琳校長閃電辭職,新任校長遴選前,「不要穿裙子的校長」聲浪四起,果然新校長為男性,性別平等教育說一套做一套,枉費為人師表。

不僅如此,市政顧問吳木川賴帳喝花酒,許博允性騷擾女聲樂家,遭地檢署起訴,市交團員鄭鍇猥褻未成年女學生,皆發生於郝市長任內,市長身為「臺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主任委員,不覺汗顏?

陳孋輝議員強調,尊重女性,非一蹴可及,須自小做起,好不容易有「臺灣女孩日」,市府應積極宣導,深耕「女孩權益」於教育之中,促進國人性別平等觀念,至於錦上添花、疊床架屋的編制大可不必,徒具形式,毫無成效可言。

97至102年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校安通報件數: 
年度
性侵害
性騷擾
合計
97
92
104
196
98
126
136
262
99
150
188
338
100
202
301
503
101
256
412
668
102
188
392
580
1.校安通報系統包括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特殊學校,幼兒園於102年起納入校安系統通報適用單位。

2.103年起校安通報系統增列性霸凌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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