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傷病-不可回復性的人生殺手
呼籲重視職災勞工與家屬的心理創傷
(本報訊)依據勞保局統計,101年領取勞保職災給付件數,高達62, 544人,佔當年度勞保被保險人的6.4‰,意即表示每1, 000名勞工中,約有6人遭遇到職業災害的傷害。 台灣平均每一天就有1.8名勞工因職災而死亡, 此數據還未包含因許多雇主違法未替其加入勞保, 在不幸遭遇職災後無法獲得保險給付的龐大黑數。目前職災預防、 補償、重建、復工等資源相當不足, 職災不只造成勞工身體上的健康損害, 更對勞工與其家屬帶來巨大的心理創傷。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台灣勞工陣線與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 呼籲勞委會與衛福部應重視職災勞工與家屬的心理健康。
高達20%的職災勞工出現心理評估的異常
「一名40多歲職業駕駛,於工作中發生右側中大腦部分動脈梗塞, 在勞保局判定下,已認定為工作過度導致的職災(俗稱的過勞)。 在治療與復健後,雙腳仍然無力、走路緩慢, 醫師評估其能力僅回復至原來7-8成。但除了身體問題之外, 他在發病後亦併發憂鬱症,至今仍需吃藥控制,否則會有緊張、 暴力與自殺傾向等狀況。雖已復工,但因無法再勝任司機工作, 而被改派為內勤工作,致薪資水準大幅減少2-3萬元。個案表示, 現在每天進到公司,都覺得想哭、情緒容易崩潰。」
許多勞工在遭遇職災後,都面臨到類似困境。 台大醫院環境及職業醫學部郭育良醫師曾針對台灣2009年2月- 8月因職災住院治療超過三天的勞工,以標準化量表調查其罹災3個 月後的心理健康狀況。研究發現,在1,424位職災勞工中,有2 0%的個案出現心理評估的異常,而有7.5%出現「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或「重鬱症」;在2001名職災勞工的自我評 估問卷中顯示,有高達8.3%職災勞工有自殺意念。 參考國際經驗,職災後很容易出現精神疾病, 例如加拿大的研究指出,有37.7%的職災者會在災後出現創傷後 壓力症候群。除了罹災勞工之外, 職災者的家屬也是心理疾病的高危險群。例如, 一名過勞死員工的家屬即出現嚴重的睡眠恐懼, 因為她的家人在家中熬夜工作後猝死, 使她一直擔心是否一覺醒來後又會有家人離開。
精神損害造成職災勞工無法回復工作
職災引起的精神損害,是造成勞工無法回復工作的重要原因。 在郭育良醫師的另一份研究中也顯示,有45.6%的職災勞工, 在其遭遇職災三個月後未能回復工作,有高達31.3% 在遭遇職災後一年後未能回復工作使得職災者失去經濟收入而陷入貧 窮處境。部份職災者即使能回復工作, 也往往因為身心裡的損傷而無法回復原有職位,造成薪資損失。
現有心理健康資源嚴重不足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說法, 每個國家因為心理相關疾病的經濟損失平均約12.3%, 而目前台灣投入的相關經費卻僅有衛福部預算的0.65%(全球國 家的預算中位數是2%),嚴重輕忽。 而根據鄭泰安教授等人所進行的20年世代研究中指出,自1990 至2010年代,精神疾病的盛行率增加了二倍(從11.3%增加 至23.8%)其中最重要的社會因素就是:失業、離婚與自殺。 而不幸的是,失業與自殺的關聯也逐年提高,但諷刺的是, 相關研究顯示,當你的車子壞了,平均60分鐘以內都能得到協助, 當我們的心理需要協助時,至少要等待18個月, 健康的損害不如車子。
然而,在今年的國家預算中, 從心理健康司或是勞委會的預算中仍未看見相關扶助勞工心理健康的 預算編列,以心理諮商費用至少每次每小時1200元計, 一個失業或低所得職災勞工根本負擔不起。
勞委會與衛福部應重視職災勞工與家屬的心理健康保護
由於發生職災後,接踵而來的是面對不可恢復的身體損害、 醫療照護與復健、收入來源的中斷, 以及與公司進行職災補償與賠償的勞資爭議等, 每一項都將造成職災勞工與家屬的嚴重精神壓力。 許多研究與實務經驗都指出職業傷病帶來勞工嚴重的心理創傷, 且已影響其復工、日常生活與家庭關係。
有鑑於此,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台灣勞工陣線與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呼籲勞委會與衛福部應重視職 災勞工與家屬的心理健康保護。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一、 勞委會與衛福部應進行跨部會合作, 建立專責的職災勞工家庭的心理健康支持系統。
二、 勞委會應積極研擬方案,以協助職災勞工回復職場。
三、 勞委會應對復職之職務內容是否適合職災勞工身心狀態進行評估。
四、 勞委會應儘速推動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整合與擴大職災勞工之補償、 重建、復工等相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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