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漁工人權報告發表 陳菊:臺灣人權必須接軌國際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1/30台北報導】
照亮人權路啟動儀式
(左起法務部蔡碧仲政務次長、王美玉委員、王幼玲委員、陳菊主任委員、羅秉成政務委員、紀惠容委員、農委會陳添壽副主任委員)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30)日於華山文創園區舉辦「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本項專案是以監察院6件外籍漁工調查報告為基礎,深入探究外籍漁工人權問題,對制度上的缺失提出建議,並納入34個跨國NGO對「終結遠洋漁業強迫勞動」的訴求,針對我國亟待解決的外籍漁工人權問題,提出改善建議,盼透過政府及相關團體積極對談,持續改善,逐步與國際標準接軌,保障外籍漁工人權,並協助臺灣的漁業永續發展。
陳菊主任委員致詞時表示,這段時間以來,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已經舉辦了多場履勘與座談,包括,前往高雄前鎮漁港及宜蘭南方澳漁港履勘,並在當地舉辦產官學座談會。另外針對勞動條件、權宜船及仲介管理、強迫勞動等議題,邀集有關行政機關、NGO進行座談交流。上述6件外籍漁工調查案件,經過監察院糾正後,已移至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專案進行溝通與協作,行政院也在持續改善中。
本次發表會與會者,包括行政院羅秉成政務委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勞動部、法務部、內政部移民署等主管機關;長期關注外籍漁工人權議題的美國在台協會、印尼經貿代表處、泰國經貿辦事處、歐洲經貿辦事處及NGO團體等。
羅秉成政委致詞時,首先推崇陳菊主任委員,過去是在民間奮鬥,打開民主大門,建立民主法治的人權舵手,如今擔任國家人權委員會第一任的主任委員,更是臺灣國家的人權領航者。去年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成立,代表臺灣保障人權的組織功能不斷的強化中,如今臺灣在言論自由等各項人權有不錯的成就,但也有難堪與不足的地方,我們要虛心接受指教,例如外籍漁工的人權問題,還需要政府與民間,以及跨國的共同努力。他強調,人權最重要的精神就是善待彼此,同善共好。
接著進行一場象徵為海上外籍漁工點上暖燈的「照亮海上人權路」儀式,由陳菊主任委員、羅秉成政務委員、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紀惠容委員等,在一座漁船造型的船側,放上代表永續漁業發展、落實C188公約、確保薪資直匯、終結強迫勞動、接軌國際人權永續等5項訴求的黃色暖燈。
3位督導委員進行專案成果報告發表前,先播映「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影片-海上人權路」,透過影音圖像,紀錄外籍漁工的工作與生活點滴,讓國人一窺遠洋漁船上狹隘侷促的船艙裡,外籍漁工的工作、用餐、娛樂、盥洗,以及睡眠環境等真實面貌。
王幼玲委員建議行政院檢視國際勞工組織(ILO)C188《漁業工作公約》,拉近現行制度與勞動基準法及C188公約的規範落差,特別是,在加強社會保險保障、職業災害保護及基本安全訓練等層面,逐步提升外籍漁工勞動條件,有效促進平等權的實現。
王美玉委員則呼籲,透過強化國際合作,就權宜船上的勞動人權,建立檢查法制,並加強管理及評鑑制度,有效監督仲介機構,逐步推動漁工薪水直匯機制,以避免遭仲介雙重剝削,改變臺灣被批評侵害漁工人權的國際形象。
紀惠容委員表示,漁工人權涉及主管海陸事務多個權責機關,有必要建立跨機關聯合查緝平台,明確分工,並釐清勞資爭議與勞動剝削之界線;事故發生時,第一線人員必須能迅速辨識是否為強迫勞動案件,以利即時進行司法偵查及安置保護。
陳菊主任委員表示,這一條海上漫長的人權路,一路走來並不輕鬆,廣闊的大海雖沒有疆界,但漁船在海上必須面臨全球漁業治理規範的要求。「人權」是漁業永續發展的核心,臺灣必須接軌國際標準,才能提升國際競爭力。政府部門更要與外籍漁工、仲介、船主及民間團體多加溝通,增進彼此的理解及合作,我們才能留住好的漁業勞動力,讓臺灣的漁業永續發展,走得更穩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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