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慕禹(口湖鄉長)罰8萬

(台北訊)監察院發布,雲林縣口湖鄉長吳慕禹,漏報財產,罰8萬元。

監察院調查:雲林縣鄉長吳慕禹依法應申報財產,卻於2006,5,24申報時,未據實申報『債務2筆』,依法罰款罰8萬元。

本案於2008,9,26處分,於2009,7,26 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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