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勞工局長高寶華,涉違選罷法罰50萬(獨家)

(本報訊)新北市勞工局長高寶華,去年11/20在板橋挺朱立倫的勞工大會上說漏了民調數字,涉嫌違反選罷法,新北選委會已裁罰50萬元,命其4/15日前到選委會繳納,否則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新北市選委會是依該會選監小組決議辦理的,決議直指高寶華是違反選罷法第53條第2項規定,在投票前10日的選舉場中引述民調數字。據說,當時不但民視、公視等多家電視採訪時錄到高的談話,選監相關人員也當場聽到他談民調,可說是証據確鑿。
不過,根據法規,受處分人,在接到裁處書後,可在30天內提訴願,50萬元對於高局長仍然是一筆耿耿於懷的數目,相信他會依法提出訴願的。訴願遭駁,受罰人還可提行政訴訟,因此,50萬元是否能進公庫,或者免繳,還有一段時間要等!
選委會表示:罰款不得以交際費、事務費等公款繳納,必須自掏腰包。

據瞭解,選罷法規定,選前10日如違法談民調,選委會可罰款50萬~500萬元,一般都採取最低額50萬元處罰,過去曾遭罰的名人有呂秀蓮、馬英九、郝龍斌,都是如此;不過有一次例外,2000年總統大選,名導演劉家昌在台北中正紀念堂為連戰助選時,違法談民調,遭罰250萬元,只被查扣10多萬元就遠颺香港,後來經過好長一段時間返台開演唱會時,被追繳餘款,讓他憤憤不平,抱怨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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