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用暴力與縱容摀住受害者的嘴巴

   【數位網路路報記者陳漢墀3/25台北報導】

某國立學校亟需教育部專案介入

立委范雲和人本教育基金會今開記者會揭發某戲曲專業之國立學校李師及王師性平案調查完畢,並認定李師 5 案中成立 4

件強制性交,1 件強制猥褻;王師 2 案中成立 1 件嚴重性騷擾、1 件性騷擾。

(請參附件 1、2 之大事紀)

從李師及王師歷年行為可以推估,受害者絕對不止目前申請調查之人。光是李

師案,在調查報告中就有另外 7 位疑似被害人未參與調查。本會希望藉由記者

會,向尚未申請調查,或曾遭學校吃案的性侵、性騷擾受害者表達:目前已有

多案成立,代表曾經發生的事有機會被證實、確認、還原真相、追究責任。如

果您需要協助,請與我們聯絡。

校園壓迫、暴力環境助長性侵

李師 2002 年起不斷傳出性侵案(參附件一),包含用手搓揉或用口吸吮學生的

生殖器。李師在大通鋪有其他師生同住的情況下,也敢對學生性侵,甚至其他

同學看不過去用腳阻擋,他也會把同學的腳扳開。此外,也有藉故將學生帶回

住所同住並性侵的情形。該科學生口耳相傳,皆感恐懼。

但據受害者控訴,當時有許多原因讓學生不敢說出受害或目睹經歷:

1、李師以暴力作為控制學生手段:該校學生每天五、六點就要起床練功,除練

功的強度高之外,李師時常動手毆打、羞辱學生。當時的受害者如果在李師

的性侵過程阻擋或閃避,隔天就會被針對性地修理,會面臨訓練量加重及更

多打罵。

2、學校公費制度:讓學生擔心控訴後,如果校方包庇老師,那反倒是自己會被

趕回家,而且會讓家庭需賠償公費。同時,該校許多學生來自經濟狀況或功

能較弱的家庭,對於可能的後果,學生更感恐懼。

3、學生求助後被迫對質,且沒有效果:早在 2004 年,當時劉老師收到學生投

訴後,就召集學生了解情形。多位學生在自述書寫下被性侵或目睹性侵的經

歷。李師的乾媽梁師,當時就是學校合作劇團的管理人員之一(之後成為團

長,被尊稱為「梁團」)。劇團當時的處理方式極其錯誤,竟要受害者與李師

對質。在白天打罵,晚上性侵他們的李師面前,被害者都嚇得矢口否認,劇

團就以此認定事件不成立。而當時的處理結果,李師未離開,反倒是部分受

害者後來離開了學校。

但詭異的是,明明劇團認定事件不成立,但又以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為由,

要求李師不再住宿於劇團。過一陣子後,又因為李師表示家住太遠不利於訓

練學生,再讓李師回劇團大通鋪住宿,而李師則又開始性侵學生。後來的受

害者們知道之前的處理結果,所以大多都不敢求救。

專業倫理界線不被重視,連校方高層都公然性騷擾學生

不只李師的案件,在該校長年擔任高層校務主管的王師,也多次對學生下手。

王師多次在公共場合說學生是他的「女朋友」、「小女朋友」,或做出搭肩、扶

背、擁抱、親臉頰、吻脖頸等行為。

王師膽敢公然騷擾學生,可以看出學校顯然沒有真正建立專業倫理及專業身體

界線;更可以看出王師濫用地位的行為,不會被嚴肅的制止與追究。

不只公然騷擾學生,王師私下的行為更乖張,會趁各種參訪、移地教學或在其

工作室,無人在場或無人看到的機會,壓制學生、將手伸進學生衣服裡強摸揉

胸部,有時即使遭遇學生反抗,王師也不停止。

暴力頻繁發生,但就算體罰累犯也只會被記過處理

光是本會歷年來就接獲多起體罰、霸凌事件,媒體亦有報導過類似事件(附件

3)。像是性侵學生的李師,在 2017 年就被爆出上課時飛踢學生五次,且長期有

體罰行為,但最終校方只決議記大過一次。又如同教體操的王師,2017 年 2 月

本會要求學校處理體罰行為後,同年 6 月又開始有連坐罰情形,2020 年又再爆

出拿藤條、木條責打學生。學校不願解聘體罰累犯老師,但記過與輔導顯然又

不足以制止體罰行為。

不只教師體罰問題,學生在長期被暴力對待之下,部分學生也複製了暴力,又

加上學校容許學長學弟制,也因此有多起生對生霸凌案。在本會處理過的案件

中,曾發生過學長用鐵棍、拖把柄、畚斗柄或其他棍棒責打學弟,甚至要求學

弟脫掉內褲再被打屁股的情形。

學校性平會在教育部的監督下,仍敢公然吃案並涉洩密

1、學校性平會吃案

學校在教育部通知下,曾啟動性平程序,當時的該校的調查小組,在調查後只

認定性騷擾。不僅如此,當時學校性平會竟反對調查報告,並聲稱有 5 疑點,

不依法退回調查小組補正,就違法私自認定性騷擾不成立。

在教育部糾正違法,並且明確要求尊重調查報告之下,學校性平會仍然將報告

退回給調查小組三次,之後竟未作成最終決議,不了了之。

就是因為當年性平會不願依法處理,使得更多人受害。

2、性平調查遭洩密

當時其中一位接受訪談的受害人,在調查訪談後不到 20 分鐘,就接到李師謾罵

電話。之後李師竟然還逼迫受害人下跪道歉,天理難容。李師能有如此囂張的

行為,顯然是因為當時有人洩密通風報信。

3、教育部知情

教育部 2008 年接獲陳情,內容包含李師性侵學生的情形,教育部發函該校,要

求啟動性平機制。

2009 年 9 月 10 日教育部再次接獲陳情指責校方包庇。9 月 18 日教育部發函索

取所有案件相關資料,並糾正該校性平會違法不遵循有法定效力的調查報告。

2010 年 6 月 15 日,教育部再次發函指責該校違法不遵循調查報告,同時指責該

校未依指示將本案訪談資料報部。

但最後一次糾正後,該校性平會仍然對此案沒有做出決議,竟然就讓案件在懸

而未決的狀況下被擱置!

4、教育部有責任查清楚:

(1)當時該校性平會堅決包庇李師,到底是受什麼影響?

(2)查明洩密之人並追究責任。

(3)作為當時戲曲界大老的李師乾媽「梁團」,在其中究竟扮演了什麼角色?

(4)這個在教育部監督底下還公然吃案的性平會,到底還有沒有其他吃案情

形?

劇團、藝術圈生態特殊,李師、王師仍對學生有危險

劇團用人和訓練,與該校密不可分,需多孩子學生時期會開始在劇團訓練、演

出。雖然李師已被處以解聘並終身不得擔任教師,但他依然沒有被限制到劇團

演出或訓練學生,仍然有非常多機會對學生下手。

4而王師則是與許多音樂團體關係良好,甚至在本次性平案調查過程中,仍然被團體邀請一起與學生出國參訪。不只如此,王師也擔任過相關獎補助案的審查委員,未來也有可能繼續擔任,如果讓他擁有審查委員的地位,一樣很危險。

主管機關文化部需要了解到劇團、藝術團體,多半會從學生時期就開始培養人

才,有必要以明確的規範,來防範李師、王師從事任何有可能接觸到未成年人

的工作。

人本提出的「兒童權利三防線」政策中,其中一項是提倡仿效澳洲兒童工作證

(WWCC)制度,建立我國的兒童工作證制度,使兒童在任何場域,都能獲得充

分的安全維護與保障。使所有公私立機構都能夠透過政府的認證,避免任用造

成兒童風險的人員,也不包藏侵害兒童之人,希望衛福部將此政策納入兒少權

法修正,以避免像李師、王師這樣的人,未來還可能透過工作接觸到小孩。

針對性侵、性騷擾案及該校歷年來各種包庇暴力,性暴力的情形

本會嚴正要求:

1、教育部應對本案籌組專案小組,並執行三項重要功能:

(1)協助受害者後續追訴:本案行為人涉及刑事責任,教育部應提供相關法律

協助資源給受害者,並請教育部主動配合將相關資料供檢調調查。此外,

對於目前尚未出面的受害者,也應提供單一協助窗口。

(2)重新審查該校性平案:當時該校性平會顯然不具備處理案件的能力,且故

意吃案,教育部應重新檢視該校過去性平案件是否有違法包庇情形。

(3)檢討制度,改善校園文化:該校長期對學生施暴、未建立專業界線、包庇

性平、暴力的情況,難以由該校自行改善,需有專家小組駐校督導。專家

小組除檢討公費制度外,也需改善暴力、過度訓練之習慣,並應督導建立

尊重學生身體自主權、嚴守專業界線及崇尚科學訓練之校園文化。

2、本案於 2008-2010 年間教育部曾知情,但後續並未追蹤監督。學校性平會對

性平案竟膽敢未做結論直接吃案,受害者竟還被迫向加害者下跪道歉。都顯

示教育部或校方,應對本案受害者進行特別賠償或補償。

3、文化部應提出法規或政策,立即保障各劇團、演藝團體的學生或未成年人,

不接觸到狼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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