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會:呼籲蔡總統下令全面公開戒嚴時期監控檔案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5/10台北報導】

       台灣教授協會10日呼籲蔡英文總統下令,全面公開威權時期監控檔案。(記者陳漢墀攝)

轉型正義刻不容緩,但很多加害者的姓名一直在情治單位的保護下隱密不彰,情治單位更以「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為由,須等50年後開放,拒絕公開資料,對此,台灣教授協會今(1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蔡總統下令情治單位應對案件關係人或其家屬,公開完整、透明的戒嚴時期監控檔案,包含線民真實姓名、蒐集情報管道等,惟有如此,才能恢復歷史真相,加速轉型正義速度。


台灣教授協會今日舉辦【呼籲蔡總統下令全面公開戒嚴時期監控檔案】記者會,包括台灣教授協會正副會長許文堂與陳俐甫、立委范雲、政治受難者團體聯合工作小組召集人蔡寬裕、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幹事林偉聯牧師、淡江大學歷史系兼任助理教授鄭睦群出席。


許文堂:台灣都已經有抓耙子當選過總統,所以開放檔案是沒有問題的

轉型正義當務之急是在徵集檔案,但情治機關卻怠惰拖延,頻以「涉及國安,需等50年後開放」為由,拒絕公開資料,或是掩蓋當年經辦的各級公務員、線民姓名、情報管道等,許文堂痛批情治單位「掩蓋等於縱放」,更直言我們都已經有抓耙子,當選了總統,所以開放檔案是沒有問題的,如果現在情治單位要保障的是威權時期監控及迫害人民的線人,那我們如何能期待情治單位會保障現在人民的安全?。


范雲:去除身分遮蔽是轉型正義的必要條件

立委范雲指出,她在野百合學運前後受到國家「專卷等級」的嚴密監控,檔案數超過千件,但不管是她去閱覽自身檔案,或促轉會公布近兩千筆的校園線民名冊,皆因國安局、調查局反對情治人員與線民身分曝光,都將其身分遮蔽或去識別化。反觀各國轉型正義作法,如德國、捷克、波蘭,至少允許被監控當事人完全閱覽自身檔案;德國並保障當事人隱私權,可對他人閱覽自身被監控檔案握有一定的同意權。法律也應賦予檔案中的受害者、加害者甚至第三人,在檔案註記說明、澄清的「附卷權」,供公眾檢視並留有歷史評價空間。當加害者的身分公諸於世,民主國家才能完成威權後的人事清查處置。有國家如捷克採取強硬措施,禁止加害者在一定年限內擔任重要政府公職;也有國家如波蘭採取溫和措施,課予候選人揭露義務,讓選民用投票做選擇,加害者只有在違反揭露義務時會被免職。不論如何,情治機關完整清查移轉政治檔案、去除身分遮蔽,是後續政策研擬乃至完成轉型正義工程的必要條件。

長老教會關鍵資料尚未見天日 籲情治單位完整公開

不止個人、學校、民間社團,宗教場域也逃不出被監視的命運,淡江大學歷史系兼任助理教授鄭睦群指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白色恐怖時期被政府監控並不是新聞,但這卻是首次有學者從大量檔案中釐清這段過去,讓證據直接說話。不過不知道是部分檔案已銷毀或是遺失,還是國安單位沒有完全配合,還有許多關鍵的資料尚未見天日,期盼民進黨政府責成情治單位完整公開相關的檔案。此外,應有許多所謂的「抓耙子」也只是虛應執政當局,這部分的研究在未來也相當值得玩味。


台教會:檔案透明公開 台灣揮別不義

依照《政治檔案條例》第11條規定:「政治檔案中所載公務員、證人、檢舉人及消息來源之姓名、化名、代號及職稱,應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這些情治線民的姓名、化名等自應公開。而情治機關所據的《國家情報工作法》第8條:「涉及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與情報協助人員身分、行動或通訊安全管制之資訊,不得洩漏、交付、刺探、收集、毀棄、損壞或隱匿。但經權責人員書面同意者,得予交付。人民申請前項規定資訊之閱覽、複製、抄錄、錄音、錄影或攝影者,情報機關得拒絕之。」


面對立法的矛盾,台灣教授協會長許文堂呼籲蔡總統下令政府機關應儘速解決這種矛盾,對案件關係人或其家屬,公開完整且透明的戒嚴時期監控檔案,相關情治單位不應再以國安為由隱蔽資料,惟有儘早解密所有政治檔案,不遮蓋事情真相,才能讓台灣真正揮別不義,成為民主自由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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