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中油寬貸涉貪經理、竟仍年薪百萬
(本報訊)政府不斷提倡人力精簡,台電、中油總員額雖有遞減, 可是百萬肥貓卻越來越多,2015年3月與2012年5月相比, 台電、中油員額共減少956人,但是年薪百萬人員卻增加645人 。另台電、中油對於內部涉貪人員竟未嚴懲,僅記過處分, 姑息養奸。台聯黨團要求,台電、中油人力精簡應確實, 對於涉貪人員應嚴懲不貸,不應助長歪風。
台電、中油這三年來,人力精簡之下,員額確有減少, 但是年薪百萬的人員卻越來越多,以台電去年年薪15.6個月(績 效+考核獎金),中油則是15.2個月,薪等分類人員7職等(評 價人員13職等)的人員薪資平均,皆可年領百萬薪資,2012年 5月與今年3月相比,二年多期間,台電總員額雖減少563人, 但年薪百萬卻增加605人;中油總員額減少393人, 但年薪百萬卻增加40人,「人力精簡」卻是「越減越肥」。 總召賴振昌表示,台電、中油在2012年都有提出人事精簡專案, 員額確實減少,可是肥貓卻不減反增,台電更是誇張, 人力精簡後的用人預算,薪資部分竟比未精簡前增加4億, 肥貓越減越肥,這二個單位年薪百萬的人超過半數, 平均年薪都是破百萬。
有關肥貓暴增問題,台電人力資源處長許泛舟表示, 台電的員工平均年資很高,但其實我們的薪水沒有一般企業來的高, 為什麼會有百萬年薪的問題?因為我們每天有5千人24小時的在全 台各地供電,又有高空加給、危險加給,才會薪水較高。對此, 賴振昌馬上打臉台電,台聯所公布的薪資資料,是員工薪等的本俸、 不含加給,若要加上其它加給,年薪百萬人數將不只這些。
而中油人力資源副處長陳克騰一度辯稱,年薪百萬的數據, 可能是預算是除以員額,與實際情況有落差,賴振昌則馬上痛批, 年薪百萬人數資料來源是中油自行提供,肥貓不減反增是事實, 還狡辯!為何自來水、台糖都可以確實人力精簡,台電、中油卻不行 ?這是台電、中油需要檢討的。
台電、中油肥貓越減越多,內部廉能管理卻是姑息養奸,案例如下: 一、台電工務經理接受廠商喝花酒招待, 至今未停職仍年領百萬薪資。二、中油虛報標案涉案二人, 不法獲利超過5百萬,一名經理停職卻仍月領1/3薪資, 另一名承辦人遭收押之際,急辦退休,已領走超過2百萬退休金。 三、中油內部自行查獲竊占公物、浮報帳目、溢報薪資圖利自己…等 案件,中油皆未移送法辦,僅記過懲處。副總召葉津鈴痛批, 這就是國營事業變相「護貪」,姑息養奸、助長歪風。(該停職者卻 仍坐領百萬年薪,該除名者卻仍供領月薪及退休金, 該遭法辦者卻僅記過處分)
2012年台電工務經理詹○○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 遭檢調起訴且判刑二年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 二審上訴亦已遭駁回,台電竟僅作大過處分,沒有降職或停職, 依然坐領百萬年薪。葉津鈴表示,若要比照公務員, 該經理遭起訴就應該停職,若要比照一般公司, 該經理也早應被開除,怎麼可能現在還坐領百萬年薪當肥貓!
對於上述案件,台電人力資源處長許泛舟辯稱, 因為該案涉案情節輕微,金額僅1萬5千多, 所以台電獎懲會沒有作出停職處分。台電表示若有貪瀆絕不輕縱, 竟然意有所指的表示「喝花酒不是貪污」。賴振昌則痛批, 該名經理不只是貪污,他是去酒店消費之後,call廠商來付錢, 這是「索賄」行為,這種行為是人民最痛惡的!怎麼能僅以金額論斷 ?
葉津鈴表示,台電有其它涉貪案件沒有起訴,就遭停職處分, 此案在台電的獎懲會裡肯定有人護航, 台電人力資源處長許泛舟還一度承認「對」, 後來才改口因為獎懲會屬合議制,最後決議沒有停職。
葉津鈴接著表示,涉貪收押不一定有罪就須停職, 更何況此案已判刑二年、緩刑五年,而且褫奪公權二年, 竟然沒除名也沒停職,台電處理涉貪案件為何是二套標準。
中油2013年遭廉政署查獲浮報標案,不法獲利超過5百萬元, 涉案二人,一名經理林○○目前停職,但仍持續支領三分之一月薪, 另一名承辦人陳○○目前仍遭羈押,但遭羈押當月隨即申請退休, 已領走退休金超過2百萬。幹事長周倪安表示, 這就是中油人事法規的大漏洞, 涉貪停職卻還可以支領三分之一的薪資(月領約3萬), 依照中油內部人事規定,萬一他最後是被判緩刑而復職, 三分之二的薪資可能還要再補發給他!中油聲稱已追回不法所得5百 多萬元,表示貪污是罪證確鑿,中油不僅沒有將他開除,處置竟是「 A錢」還送「薪水」!
上述案件另一名承辦人陳○○屬工員身份, 遭收押之際隨即申請退休。周倪安表示, 該承辦人遭查獲同時也遭收押,自知難逃法網,所以急於申辦退休, 未待公司處份搶先領走退休金,如果在一般公司早就被開除, 中油的縱容護貪,導致「A錢」還送「退休金」!
中油人力資源副處長陳克騰表示,上述案件的經理部分, 將來若確定有罪定讞的話,將追回已發的三分之一薪資, 另承辦人申請退休部分,因為他屬勞工, 則依照勞委會規定須照淮他退休。
中油另有三個案例是竊占公物、浮報帳目、溢報薪資, 全部沒有移送法辦,僅作記過處理,其中2013年竊占公物的案例 ,中油探採事業部一位工員,偷竊公用電纜線變賣, 中油竟解釋該員有購賣新品歸還,未造成實際損失, 最後公司竟僅記過處分。周倪安表示,可能有些公司遇到類似事件, 會為了息事寧人而沒有移送法辦,但也一定會開除該員工!可是我們 的國營事業,遇到國家公物被竊占變賣,竟然沒有移送法辦, 也沒有開除員工,中油私下善了、便宜行事, 偷取公用電纜線變賣是竊取侵占公物,亦屬貪污治罪條例, 中油怎能可以私自解決,輕縱涉貪人員, 包庇貪污行為亦同觸犯貪污罪,監察院與廉政署應介入調查。
對於竊占電纜線變賣案件未移送法辦,中油政風處長蔣鴻榮竟辯稱, 該案已至通宵分局自首,且苗栗地檢署判決緩起訴處分。 但是遭賴振昌馬上打臉,中油上個月回覆台聯黨團的內容, 載明該案並未移送法辦,而且該涉案人目前仍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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