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破檢 討伐不義      羅承宗

  日前一群曾飽受司法迫害的人挺身而出,以「司法正義:破繭/檢行動」為名,將以提告、媒體輿論等手段,向背棄正義的惡檢宣戰。此一活動,為我國稍顯疲態的司改運動再次灌注嶄新活力。

   哲學家奧古斯汀(Augustinus)曾說:「沒有正義的國家,充其量只不過是個超大型的盜匪集團而已」。天平是法務部的象徵,期許檢察官能稟持專業與良心,獨立行使職權。悲哀的是在台灣,這個對檢察行政的最基本要求,到今天為止仍是種奢望。

   台灣「分期付款式」的民主發展雖是國際間和平轉型的成功典範,但其沈重的代價卻是「有轉型,無正義」。威權時期動輒侵害人權、打壓異己的檢察體制,縱使制度外觀上略有修正,但在人員構成上卻有從黨國威權時期沿襲至今的封閉、保守、僵化結構,早已自成一個封閉體系與利益集團。長久惡性發展下,理應追求正義的司法不但沒有成為人權捍衛者,有時反扮演起鷹犬、打手角色,淪為威權勢力追殺異議人士、恫嚇人民的統治工具。

   經歷二○○八年政權輪替後,看到了馬政府以掃貪為名整肅異己、騷擾政敵的所作所為,台灣人民應能深切感受司法不正義的本質。其中罪魁禍首,又當推大權在握的檢察官。當「勿枉勿縱」只是漂亮口號,「檢察官辦案不一定要當事人被判有罪,至少要讓他們得到教訓」的變態想法才是檢察官辦案的潛規則時,除了許添財蘇治芬等這些目標鮮明的政治人物「理所當然」遭檢察官整肅外,更讓人心痛的是,許多訴訟還牽連了因訴訟煎熬而於產後跳樓自盡的年輕母親(高植澎五千元貪瀆案裡的許姓護士)、飽受驚嚇的八旬老母(吳明敏關說案裡的吳母),及被羅織罪名求刑十五年的優秀學者(謝清志高鐵減震案)。雖然若干被告日後有幸因法院無罪判決劫後餘生,惟經歷數年「司法絞肉機」反覆凌遲,自己與親人的身心早已傷痕累累,無法復原。反觀一手打造冤案、錯案的卑劣惡檢,此時此刻依能安然躲藏在法律體制內逍遙快活,升官發財,受納稅人厚奉供養到老。試問這豈有公平正義可言?

   「做壞事的人,應受到制裁」是最基本的正義法則。無罪判決並不是終點,而應該是起而討伐不正義的起點。筆者期盼台灣人民能不吝於給此次的破繭/檢行動聲援支持,惟有讓這些曾濫行起訴、殘害人群的檢察官們能受到法律及輿論制裁,司法正義才能得到真正的救贖。

  (作者為輔大法律學系博士、台灣教授協會法政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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