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佳妤報導,司法院更正

2011-09-29╱經濟日報╱第A21版╱產業焦點.稅務法務╱記者蔡佳妤∕台北報導
納稅人保護法 拚年底過關 仿國外設置稅保官 避免稅捐單位「球員兼裁判」 專家:仲裁機制可精簡訴訟程序、成本

中華人權協會、台大法律學院等單位昨天主辦「納稅人權利保護官之法律建制」研討會,立委朱鳳芝、黃偉哲;律師、會計師、學者、法官等各界稅法專家出席,更請到韓國全北大學教授韓相國跨海開講。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指出 
 且國內納稅人在行政訴訟上的勝訴率只有5%到6%,歐美、韓國等國平均50%以上,有極大落差。會計師公會副主委林宜賢指出,如德國納稅人勝訴率高達60%到70%;韓國50%到60%,但仍然有稅保官的制度,可見該國對於賦稅人權的重視。

(本報訊) 經濟日報100年9月29日A21版刊載「納稅人保護法,拼年底過關」,文中報導有學者指稱「國內納稅人在行政訴訟上的勝訴率只有5%到6%」,應屬誤會,司法院澄清如下:

依司法院統計資料顯示,近5年(2005年至2010年)我國民眾打稅務官司第一審之原告勝訴率(含全部、一部勝訴及和解)為16.35%,並非報載所稱5%到6%,至於德國部分,依近5年德國財務法院統計資料,民眾之勝訴率約為34.35%(其中絕大部分係以和解方式終結)。

在德國之原告勝訴率比我國高出1倍,係因德國稅務訴訟案件之審理,在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前,先有一個討論程序,由法官與兩造當事人就案件事實及爭議狀況進行討論,約有3成左右的案件在這個程序中達成相當於和解而變更為有利於原告的結果(例如稅捐機關主動撤銷原行政處分,或者變更核定稅額通知書)。

為研議德國審理稅務訴訟程序引進我國之可行性,司法院於今年6月間邀請德國前漢堡財務法院院長Dr.Jan Grotheer以「德國稅務訴訟實務-以『事實之協議』在德國財務法院程序之運用為中心」為題,進行專題演講,除司法院及各級行政法院法官外,亦有稅務機關同仁共同參與。司法院表示,稅務訴訟是我國行政法院受理案件的最大宗,為周延保障納稅人的訴訟權益,司法院將持續研議並建構更完備的稅務訴訟制度。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花旗証券徐恭穎,罰停業3個月

立委離婚,妻愛兩子

數學老師製作的謎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