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介壽、李慶元:侯友宜不配當副市長

 侯與文大聯手踐踏學生居住權益

(台北訊)市議員李慶元及新北市議員金介壽,日前在台北市舉行記者會指出,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在陽明山上坐擁101間套房,針對5坪套房擠進4個學生,影響學生居住空間權益,侯友宜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他期待校方考量學生權益,讓學生享有更大生活空間;而文化大學針對學生居住品質不佳的抱怨指出,如不滿意可以不住。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及新北市議員金介壽,依據去年3月23日文化大學與侯友宜妻子任美鈴簽訂的租賃契約痛批,侯友宜及文化大學聯手踐踏學生居住權益。去年3月23日文化大學校長吳萬益與侯友宜妻子任美鈴簽訂的租賃契約書中載明,將台北市士林區華岡段二小段616地號及其地上建物(凱旋路11號等)99戶租給文化大學做為學生宿舍使用,租期從去年8月1日到115年7月31日共計15年,文化大學除支付侯家新台幣1,200萬元保證金外,第一年租金為1,500萬元,同時5%營業稅75萬元由文化大學買單,所以文化大學第一年由去年8月1日至今年7月31日已經支付給侯友宜1,575萬元。

更狠的是,租賃契約明定「租金至第二年起應逐年調漲,每年調漲一次,其調漲幅度為前一年年租金的5%」,換言之,每年租金要遞漲5%,直到第15年明定租金調漲至29,698,974元,另加營業稅1,484,949元,也就是說,文化大學在第15年時要支付31,183,923元,依據契約中載明的房租明細表,從去年8月起算15年,侯友宜可收到租金323,678,453元,另外再由文化大學替他買單營業稅16,183,924元。

李慶元及金介壽議員痛批侯友宜比奸商還狠,文化大學接受了侯友宜高額租金後,為了降低學生的租金將原本只適合1至2位學生居住,連同陽台、衛浴、室內及公設只有5坪多大的套房改成4個床位,給4個學生擠進去住,同時,又多隔了8間套房,所以實際上是107間房。侯友宜並沒有先整修已經使用了近15年的房子再租給文化大學,反而是由文化大學編列2,400萬元的經費來整修這棟租來的房子,連同本應由侯友宜支付的5%營業稅,也由文化大學買單。

李慶元及金介壽兩位議員指出,即使文化大學這麼做,文化大學仍需支應這批學生宿舍的管理維護費用、人事、雜支,以及水電瓦斯等等支出,預估一年的費用應不下於4、5百萬元。換言之,4人擠1 間,滿租之下文化大學可以收入1,400多萬元,但第一年他就要支付1,575萬元,扣掉管銷,文化大學還要賠掉4、5百萬元,在這樣的情況下,侯友宜還好意思說,期待校方考量學生權益讓學生享有更大生活空間?現在學生每月要繳2,900多元的租金,以薪資收入每月超過20萬元的侯友宜來說,怎麼能感受得到學生支付租金的壓力呢?

另外,如照契約租金年年遞漲的情形,到了第15年,5坪多大的套房4個學生就要月付2萬3千多元的租金,嚇死人了。面對現在高失業率,百姓生活痛苦指數節節居高不下的情況,侯友宜還狠心年年大幅調高租金,文化大學喪權辱校,圖利侯友宜,讓學生宿舍擠沙丁魚,還好意思說,不滿意可以不住嗎?

針對文化大學與侯家簽訂的租賃契約,遭文化大學內部批評為不平等喪權辱校契約,遭到質疑:(一)整棟承租反而租金更貴,違反民間慣例。(二)租金高出原先侯家自行出租的價格。(三)

租金每年增加5%遠高於通貨膨脹率,更高於銀行約1釐的定存利率,相當不合理。(四)該租賃案,未經文化大學董事會通過就先簽約付款,顯示有人謀不臧之情事。

侯家在自行營運出租時,就算有辦法將房間全數出租,扣除水電、修繕、管理等支出,一年的房租最多收入約950萬元。而侯家竟然在水、電,修繕、管理支出完全由文化大學買單的情況之下,狠心收取1500萬元以上的超利租金,可以顯示侯友宜比奸商還狠,文化大學明顯的有嚴重圖利侯友宜的情況。

文化大學承租後,轉租給學生每學期每個床位17,850元(含水電、負責修繕、管理),一間4個床位共71,400元。過去學生向侯家承租時,兩個人住一間,每個人花29,000元,現在學生找人頂床位,兩個人住一間(4個人一間太擠,找2個學生登記而不入住,實際一間房只住2個人),每個人卻要花35,700元(17,850×2=35,700),比原來跟侯家租還貴,半年足足多了6,700元!讓學生十分「有感」地多花住宿費,搞得天怒人怨!每間房每半年多花費12,000元,一年則為24,000元,107間房則為2,568,000元,15年下來,讓學生多花了3,852萬元,這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無疑地,侯友宜跟文化大學是從學生身上拔毛!更貼切地說,就是從學生家長身上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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