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人、小英基金會董事長簡志忠、前大使、立委,議員、副市長,副議長等違陽光法遭罰款(獨家)
圖:立委之父呂子昌前議員(取自維基百科)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16779 【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 2018,6,24 】 監察院廉政專刊136期6/22出版,名嘴于美人、康仁俊、 扶 輪社前總監許章賢、 前大使馮寄台、 新北副市長許志堅、台東副議長陳宏宗、 前 立委王進士、王廷升、吳宜臻、 小英基金會董事長 簡志忠 、 立委父親 呂子昌、 雙北議員應曉薇、林國春, 台灣新客家黨等, 違反陽光法,均遭到數千元起至200萬元罰鍰。 一、違反財產申報法者: 澎湖衛生局長陳淑娟,遲報財產半年以上罰6萬 漏報財產: 彰化社頭鄉代女副主席莊詠晴罰30萬(配偶存款3筆、基金受益憑証6筆、債務3筆,未據實申報)、高雄銀行董事(前唐榮公司董事長)趙健在漏報多筆財產罰120萬、新屋代表許國楣罰15萬、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常董徐治平罰18萬、台東副議長陳宏宗罰34萬、台大農業試驗埸埸長葉德銘漏報配偶保險5筆罰6萬。 二、違反政治獻金者: 寶得利公司張雅琍董事長以現金500萬捐贈前基隆議長黃景泰,罰100萬元、 世界勞工黨罰50 萬、競選立委失敗的呂欣潔罰0.3萬、 苗栗前立委吳宜臻罰6.7萬沒收5.5萬共損失12.2萬、 屏 東前立王進士沒收20萬、前立委王廷升罰20 萬沒收10萬共損失30萬、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 罰 6.7萬、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 罰20 萬沒收22萬共損失42萬、 扶輪社前總監許章賢罰9.6萬 、 前大使馮寄台( 駐日大使、駐多明尼加大使)罰40萬。台泥資訊公司捐款超過200萬限額,罰26.7萬。 簡志忠( 小英基金會董事長 ) 、 吳三玉( 新北市塑膠製品商業同業公會前理事長 )個人獻金超過20萬,各罰 20萬。台灣新客家黨、豪黨各罰50萬、教科文預算保障e聯盟 罰4 0 萬 。郭福一兩年罰4 0 萬。名嘴于美人罰3.4萬,康仁俊罰 6.7萬沒收0.41萬 共損失6.841 萬。黨工張正中罰4,032元。科技名人張忠本罰 10萬。台泥化工罰罰 26.7萬。在台北選立委的潘建志罰 6.7萬沒收0.6 共損失7.3萬。旺旺開發罰 6.7萬 。 建大工業總裁、台大化工系傑出校友 楊銀明罰10萬。 三、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