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兒少數位保護要前進: 國教盟與一滴優籲教育部兌現行動載具管理承諾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2/18台北報導】
近期澳洲宣布將強化對未滿16歲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的管理責任,再度引發各國對「兒少數位保護」的政策討論。國教行動聯盟(國教盟)與 EdYouth 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一滴優)指出,國際趨勢已清楚顯示,兒少數位風險不可能只靠家庭自行承擔,政府必須提出制度化回應。兩團體共同呼籲,教育部應兌現既有承諾,於114學年第二學期提出符合相關法規、可執行、可檢核的「校園行動載具管理辦法」,讓台灣的兒少數位保護真正向前邁進。
國教盟與一滴優表示,台灣兒少心理健康警訊近年持續升高。行政院統計顯示,近四年(108–112學年)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人數由7,944人增加至11,209人,增幅高達41%;衛生福利部資料亦顯示,2024年15–24歲青少年每十萬人自殺率達11.9。這些數據提醒台灣社會,影響兒少心理健康的風險正在快速增加,其中,長時間螢幕使用、過度依賴社群媒體、注意力破碎化與人際互動減少,已成為學校與家庭共同面對的結構性挑戰。
台灣整體數位使用程度偏高。依2023年GWI全球網路指數,台灣民眾每日平均上網時間達7小時14分鐘,高於全球平均6小時37分鐘。國際研究亦顯示,即使只是短暫查看手機,學生往往需要約20分鐘才能回復原有專注狀態。針對學生的使用情形,EdYouth常務理事洪振翔表示過去曾發布調查,發現有86%的高中生表示課堂中被允許使用行動載具,且有大量學生回饋,使用行動載具有助於即時查詢、筆記整理、學習歷程紀錄與 AI 輔助學習,因此,學生擔心新制上路後,其學習模式將受到影響。校園行動載具管理的目的,不在於「禁或不禁」,而在於「如何降低學習干擾」、「守住專注與睡眠」,並在成長關鍵期為孩子「建立安全的數位使用環境」。
國教盟與一滴優強調,政策討論若只停留在「禁與不禁」的對立,容易模糊真正的問題。有效的兒少數位保護,應該回到「如何管理、如何支持、如何陪伴」。因此,兩團體提出三項訴求,期盼促成跨世代共識,並協助政府啟動制度化改革。
一、請教育部於下學期提出並上路具法源的校園行動載具管理辦法。
兩團體建議,應提升現行行政指引的法律位階,授權教育部訂定「校園數位載具使用管理辦法」,並依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不同學習階段,制定差異化管理原則。管理目標應聚焦於學習情境中的干擾移除與清楚流程建立,而非一刀切式的全面禁止,讓第一線學校有一致遵循的依據,也避免各校標準不一引發家校與師生衝突。
二、強化學校數位素養教育與校內輔導支持機制,讓孩子「學會使用」而不只是被限制。
108課綱雖強調核心素養導向與科技應用能力,但實務上,資訊科技課程時數邊緣化、師資不足、教材內容更新斷裂與城鄉資源不均等問題仍然存在。真正有效的管理必須以教育與培力為核心,學校應建立完整且具體的數位素養教育,包含網路禮儀、資訊辨識、時間管理與心理健康維護,並清楚區分學習用途與個人娛樂用途。同時,也應強化校內輔導流程與教師專業培訓,讓學生在出現網路成癮、焦慮或人際困擾時,能被及早接住,而非僅以懲處回應。
三、將家庭教育納入政策核心,建立可行的親職支持配套,讓規範走得進生活。
兩團體認為,學生使用數位載具的場域橫跨校園與家庭,家庭是孩子使用數位載具時間最長的場域,若政策僅在學校端設限,將難以回應學生的實際生活經驗。建議教育部與地方政府提供「家庭數位使用約定書」範本與家長工具包,協助家長與孩子共同訂立使用規範,培養可持續的數位自律。對於需要更多支持的孩子,可在寒暑假評估引入多元支持方案,採取自願參加、家長同意、先行試辦並公開成效檢核的方式,作為支持選項與轉介資源,而非把焦點簡化為單一禁令。
本次聯合記者會亦邀集家長團體「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校長團體「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以及教師團體「新北市教師會」共同出席。與會各方一致認為,校園行動載具議題不宜再停留在禁與不禁的對立,而應盡快透過溝通形成共識並推動制度化作法。各界普遍期待,政策能以輔導與培力為出發點,結合學校數位素養教育、家庭教育與親職支持,以及清楚的制度流程與權責分工,讓第一線學校、家庭與學生都有可依循的方向,使政策得以實際落地並持續精進。
立法委員王育敏指出,行政院統計顯示校園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四年內激增41%,青少年自殺率更在十年間翻倍,加上日益猖獗的數位性影像與詐騙陷阱,顯示「缺乏防護的數位環境」已嚴重危及兒少身心。王育敏強調,她全力支持國教盟與一滴優訴求,要求教育部不能再以模糊指引敷衍,務必兌現承諾,於下學期提出具法源位階的「校園數位載具使用管理辦法」,落實分齡管理並配套家庭支持系統,協助孩子移除學習干擾、遠離數位犯罪,由政府帶頭為下一代築起安全的數位防護網。
立委羅廷瑋表示,台灣孩子在網路時代長大,他們用手機、平板的時間越來越長,這是事實,改不掉也退不回去。真正能改變的,是大人怎麼訂規則、怎麼陪他們一起面對風險,也因為這樣,「兒少數位保護要前進」不是一句口號,而是政府、學校和家庭現在就必須要趕快來做的事。
EdYouth常務理事洪振翔表示,在上次修訂行動載具管理辦法的過程中,普遍缺乏學生與兒少的意見參與,同時,修法過程也未見兒少參與諮詢會議。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CRC)中的兒少表意,洪振翔建議,未來教育部政策制定時,應廣納國教署青少年諮詢委員、兒少代表、學生團體之意見,充分顧及到不同面向、多元背景學生意見。
國教盟與一滴優最後表示,澳洲的作法提醒我們,兒少數位保護已是各國必須正面回應的議題。期待教育部把既有承諾落實成為制度,於114學年第二學期正式啟動具體作為,讓學校、家庭與孩子在數位時代中,共同建立更安全、更健康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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