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廢止彭文正護照 蘇煥智律師批評不合理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0/29台北 

前台灣大學新聞所所長、媒體人彭文正在臉書自曝護照遭註銷,外交部回應本彭文正因妨害名譽遭到通緝,依據護照條例相關規定扣留、註銷彭文正現持護照外,並不予核發新護照。對此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今(二十九)日表示,外交部註銷彭文正護照的做法並不合理,有欠正當性。

蘇煥智指出,外交部引用護照條例第23條第一項第2、3款規定,「二、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通知主管機關。三、經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依法律限制或禁止申請人出國並通知主管機關。」,及第24條第2項第2款,第25條第二項第一款,作為扣留、廢止、註銷彭文正護照的依據。不過這樣的解釋合理嗎?對此蘇煥智表示外交部的解釋,並不合理。

蘇煥智指出,目前並沒有一個法律明文規定,被通緝者主管機關應或得扣留其護照。另外,護照條例23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通知主管機關」應不予核發護照,此條規定顯然欠缺構成要件明確性。蘇煥智更進一步指出,上述司法機關通知的內容是什麼?並沒有明文規定!所以該條欠缺明確的構成要件,如何適用?而沒有明確的構成要件,又如何能夠得到「不予核發護照」的結論?對此蘇煥智批評,外交部的法律水平並不高,但官僚作風卻很盛,是應該好好檢討!

最後蘇煥智表示外交部扣留彭文正的護照,並廢止其護照、註銷其護照,顯然欠缺正當性,只會製造彭文正成為被蔡英文因論文門政治迫害的受難英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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