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 “昧” 影 真相記者會

一流票價=三線演員!?

(台北訊)立法委員陳瑩昨天(94/10/19)召開記者會驚爆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俗稱兩廳院)『歌劇魅影』果真是”昧”影幢幢,立委陳瑩以及兩名國內知名男、女聲樂家指出,國內第一座行政法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俗稱兩廳院),在年年享有教育部六億四千萬逾(九十五年度起『交響樂團補助款』合併計入增加至將進七億六千萬元)高額預算補助的情況下,以『三億的巨資邀請國外三線演員』,打造台灣近日聲名大噪的「歌劇魅影」,同樣的卡司陣容票價卻以遠超逾該劇組今年六月至九月份期間在韓國演出時的票價,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俗稱兩廳院)有效將成本轉嫁於消費者票面金額,同時並刻意喧稱票房供不應求,演出計畫自三十一場另外加演至六十餘場,以兩階段配票的方式難掩惡意哄抬價錢之嫌,在享有納稅人稅款高額補助下還以高價售票,無疑是讓全民做了冤大頭,對於不知情的觀眾而言更是剝了兩次皮,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俗稱兩廳院)實在昧於良心。

疑點一:國家補助亞洲最貴
兩廳院是很聰明還是很笨?!搭著『歌劇魅影』國際知名這樣的便車,用三億元的巨資,卻邀請了不是一線的演員來演出歌劇魅影,(雖然教育部在95年度已經編列了2億9仟2佰六十六萬元(近三億)的節目費,及五仟八佰萬的行銷推廣費,再加上臺北市政府及其他廠商的贊助,然而兩廳院卻沒有因此加惠國人-降低票價,反而比該劇組以同樣卡司,同樣陣容在韓國演出還要貴出許多,這擺明兩廳院就是欺騙消費者,欺負大家搞不清楚演員還有分級,他們在享有納稅人稅款高額補下,還以高價售票,這更是讓辛苦購票的民眾做了兩次冤大頭,令人不解的是兩廳院竟然可以宣布就算賣完票也賠錢的訊息。
疑點二:兩廳院黑箱作業、球員兼裁判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檔期場地無限量供應?!難掩球員兼裁判之嫌。兩廳院『歌劇魅影』說加演就加演,違反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場地設備租用辦法規定:演出場地一年前(而國家戲劇院至少也要於演出日六個月前)提出申請,若再加上兩廳院評議委員審查程序及檔期排序的前置作業時間,全程作業時間至少也須歷時一年。然而兩廳院自己卻可以說加演就逕自加演三十三場(自三十一場加演至六十三場),不免令人懷疑對於其他表演團體藝術團體的公平性何在?即使是中正文化中心(兩廳院)擁有預先保留場地檔期的權利,然而表演團體的簽定(囊括檔期、團員住宿..)需一定的前置時間,且一旦敲定之後便很難更改的是不爭的事實,兩廳院在已知已經簽定歌劇魅影表演團體以及表演時間長度的事實情況下,預先保留加演場次令人不免懷疑惡意隱匿展期哄抬票價,檔期黑箱作業與民爭利之事實又公平何在?

疑點三:一流票價=三線演員?
近日名噪一時一票難求的歌劇魅影,根據歌劇魅影官方網站公佈演出陣容團隊,此次台灣歌劇魅影2005公演男主角布萊德林德(Brad Little)其實不是英國一線團隊,也不是一線百老匯演出團隊,而是較為吃苦耐勞的前美國巡迴演出(US Tour 2003)的歌手,兩廳院官方網站公佈的角色名單實在其情可議。而女主角瑪妮蘿柏(Marni Raab)在歌劇魅影官方網站公佈的歌手群中也只屬於前公演團隊二線演員,並非一線公演歌手,而且是屬於美國巡迴(US Tour 2003)公演中偶而替代演出(At certain performances)女主角克莉絲丁的歌手等級(當時Rebecca Pitcher才是女主角)。
這種現象在古典音樂會是不會發生的,請問如果柏林愛樂派二團來台灣演出(如果有二團的話),我想不會有愛樂者願意掏出3、4千圓的鈔票來買票吧!再如果聖彼得堡愛樂派助理指揮來指揮演出的話,我想不會有愛樂者願意掏出3、4千圓的鈔票來買票吧!可是歌劇魅影派了二軍甚至已經下線演員來台灣,票房照樣爆滿,因為台灣對於音樂劇一知半解,更別期待還知道歌手等級,不過說個名字大家一定知道_莎拉布萊曼(Sarah Brightman),她可是歌劇魅影最原始陣容,以唱歌劇魅影成名起家的,這樣就知道演員陣容的差別了。
古典音樂會如果請了二流、三流的音樂家馬上顯現在票房上,而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俗稱兩廳院)這次耗資3億做了冤大頭,聽眾更是在不太知情下花了大把鈔票(票價從1200到6600)聽了這場所謂“不同凡響“的音樂劇,當然這次主要演員一定是全力以赴演出,我們不忍責怪,只是這種等級演員應該有一定行情價,票賣到6600元,而以三線及替代演員為主角,到底其中有沒有經紀公司謀取暴利,又為何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俗稱兩廳院)竟然可以宣佈就算賣完票也賠錢之訊息,實在令人感到不解,政府及相關單位應該介入調查了解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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