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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就「疫調簡訊」遭警方濫用之四項聲明

      - 【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24台 北報導】     完善的法制與配套,才能防堵防疫破口 鑑於國內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5月19日推出「 1922簡訊實聯制」進行疫調,並多次強調不會將「疫調簡訊」 挪作他用。但臺中地方法院張淵森法官於6月19日投書媒體指出, 「疫調簡訊」遭警方辦案不當利用,明顯違反指揮中心所規定「 僅限於疫調使用」之目的。本會發表四點訴求如下: 一、法務部應研議修法,徹底檢討「一票全都錄」之通訊監察法制 現行法制下,「疫調簡訊」屬人民日常通聯紀錄的一部分。 偵查機關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調取通聯紀錄時,也會同步取得。 因此,即便指揮中心一再宣誓不會將其用於防疫以外, 也完全無法阻止偵查機關直接向電信業者調取相關紀錄。 可見本次爭議之發生,是因現行調取通信紀錄的實務運作中, 欠缺防止目的外使用的「資訊隔離措施」, 導致執行通訊監察時不分範圍、「一票全都錄」的現象, 並也缺乏檢核執行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的措施。以本次爭議為例, 警方依法調取通信紀錄時,便會同時取得本應不得作為偵查使用的「 疫調簡訊」資訊。同時,本事件也凸顯了《個人資料保護法》、《 警察職權行使法》、《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對於「 目的外使用」之規範密度及限制皆明顯不足。 為根本解決問題,法務部及相關各法規之主管機關應盡速研議修法, 徹底檢討現行通訊監察「一票全都錄」等缺失, 落實人民隱私及個資之保障, 以避免法官或檢察官於個案採取不同標準,造成人權保障的落差。 二、指揮中心應盡速協調,由法務部、內政部正式發函禁止調取「 疫調簡訊」進行犯罪偵防 在完成修法前,國家應補強人民權利保障之漏洞, 並履行指揮中心之承諾。對此, 本會呼籲指揮中心應盡速與相關單位協調: (一)請法務部以函釋將「1922簡訊實聯制」之相關資訊, 明確排除於《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3- 1條第1項所稱之通信紀錄之外,明令偵查機關不得調取「 疫調簡訊」。 (二)應要求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等機關, 正式行文全國各偵查機關,禁止為偵防犯罪目的,主動調取「 疫調簡訊」,已取得者則不得使用。 「1922簡訊實聯制」須仰賴人民高度、 主動的配合才能有效防疫,指揮中心再三強調「僅供疫調使用」, 就是為了避免民眾有疑慮而不願配合。若指揮中心、 法務部及警政署...

立委王婉諭:模糊不清的接種順序,恐讓疫苗施打解壓縮?

       - 【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23台 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說,指揮中心今日公布了最新的疫苗接種順序,從原本的七大類增加到九大類,除了納入孕婦之外,也特別納入「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作為專案優先施打對象。   然而,這樣的施打順序,卻將 65 到 74 歲的長者放到第八順位,而過於模糊的類別,更讓人擔心會有「解壓縮」的狀況出現!   「年長者排第八順位,接種順序獨步全球?」   先來看看其他國家的施打順序:   日本(https://reurl.cc/j83M9Z) 一、醫療從事者 二、65 歲以上老人 三、65 歲以下慢性病患者、老人照護機構從事者,剩下的,就是一般民眾。   德國(https://reurl.cc/qgrzKn) 一、80歲以上 二、70-80歲 三、60-70歲,和台灣相同,德國也以不同類型人員作為施打順序劃分,不過每一個順序仍有不同年齡層的年長者,政府官員則是放在第三順位,最後才會是一般民眾。   在疫情進入社區傳播階段後,疫苗的重點應該是要防重症、防死亡,而在近日確診數逐漸下降的情況下,台灣的死亡率卻高居不下,更顯示了我國初期感染時老年人佔比高導致的問題,但是,將 65 歲以上老人的施打順序排在第八順位,台灣仍是獨步全球。   「疫苗施打順序到底是誰決定的?怎麼決定的?」   根據組織編制,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理論上會定期召開專家會議,針對疫苗接種順序來進行討論,然而前幾天卻有媒體揭露,從今年 3 月開始,ACIP 就沒有任何「正式會議」,因此也沒有「正式會議記錄」供外界檢視。近來我們的疫苗接種次序有多次變更,指揮中心也都強調,這是按照專家會議的內容調整,但是,我們卻看不到任何完整的討論紀錄。   根據我們所收到的回覆,疾管署表示,專家會議有分大會跟工作小組,ACIP 大會每年只會開 3 至 4 次,近來因為變動不大,所以都只是透過工作小組討論,因為名單有重疊,相關決議未來會再經過追加認列,再行公布,疾管署也跟我們提到,專家會議的性質只是建議,仍須由院內拍板,再行發佈。 事實上,若以英美為例,兩國相關委員會的章程及組成、利益迴避規範、議程、會議資料及所審酌的科學證據、會議紀錄,均公開於網站上。甚至連會議過程在網路上對公...

時力立院黨團呼籲:打疫苗順序 ,應專業、超然、公開、透明

     - 【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23台 北報導】     自五月中爆發武漢肺炎本土疫情以來,疫苗作為戰略物資、稀缺資源,但疫苗接種又是防疫作戰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哪些類別的人應列為疫苗優先施打對象,從考慮病毒特性、群體接觸密集度到感染風險高低(例如無法避免群聚的國軍、監獄),是非常專業、複雜的。而負責疫苗政策的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召集了許多專家學者,其使命是作為在防疫指揮中心背後的諮詢角色,給予決策者最專業、超然的建議。 #ACIP與接種優先順序調整的脈絡 但我們從ACIP網站上公開的會議紀錄,可以發現,至今僅開過4次會議,對比指揮中心歷次的優先接種對象順序的調整: 1. 2020年7月6日ACIP紀錄→首次公布疫苗接種對象優先順序 2. 2021年2月8日ACIP紀錄→第一次調整疫苗接種對象優先順序 3. 2021年3月19日ACIP紀錄→無調整疫苗接種優先順序 4. 2021年6月9日指揮中心公布→第二次調整疫苗接種對象優先順序 5. 2021年6月20日ACIP紀錄→第三次調整疫苗接種對象優先順序 6. 2021年6月22日→上午蘇貞昌院長拍板定案「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及高風險接種人員等專案對象」的接種對象內容、下午指揮中心記者會正式公布。 #究竟誰是疫苗施打順序決策者 從上述幾次的調整,可以看到3月19日、6月9日、6月22日的變更、調整內容,沒有ACIP的角色存在。而指揮中心的解釋是ACIP下的covid-19疫苗工作小組(3位ACIP委員加上4位疫苗與流行病學專家組成)會提出建議,指揮中心先採納,再交由ACIP追認。 指揮中心更表示,ACIP的性質只是建議,仍需要由院內(行政院)拍板,再行發布。 但是,重要的問題是:究竟疫苗施打順序由誰決定? 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規定,防疫資源的統籌整合是指揮中心的重要任務之一,而指揮官並得指示各級政府機關徵調、徵用及整合相關機關(構)的資源、設備或人力。 因此,從法規上,指揮中心及指揮官應才是疫苗政策上做出決策的人。昨日上午蘇貞昌院長的拍板定案,等於是在架空指揮中心。而指揮中心的「需要由院內拍板說」,更是遺忘自己的法定職責。 #疫苗施打政策未公開透明 #國人相對剝奪感更嚴重 若以英美為例,無論是英國的JCVI或美國的ACIP,這...

陪審團協會:防檢警侵害人權,應健全司法制度

    - 【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23台 北報導】     日前台中地方法院張淵森法官投書「簡訊實聯制」遭警方利用於刑事偵查上,明顯違反疫情指揮中心一開始對人民承諾,強調「簡訊實聯制」僅會傳給電信公司,作為疫調使用之目的,凸顯指揮中心防疫作為,因法制不完備,造成人民權益受損。本會認同「吹哨者」台中地院張淵森法官為捍衛人權發聲;同時呼籲疫情指揮中心應全面檢視防疫作為,立即完善相關法制及程序。 對此指揮中心回應,已請警政署通令全國警方主動排除實聯制資訊,惟因我國偵查主體以檢察官為主,擁有個案指揮權,是縱警政署通令停止使用實聯制資訊,若檢察官堅持使用,警察將無所適從,此種作法顯無法全面排除實聯制資訊遭挪為犯罪偵查使用之風險。 陪審團協會認為「簡訊實聯制」對於人權有重大之侵害,係為防止疫情擴散所採取之不得已作為,具緊急性及暫時性,故應限於防疫所必要之使用,若做為犯罪偵查使用,不只逾越其原有目的,更違反疫情指揮中心之承諾,且將降低人民誠實申告之動機,終將無法達到防疫目的。為此,本會呼籲檢警應主動將實聯制資訊排除,法官於核發相關調取、通訊監察之令狀時,亦應主動將實聯制資訊排除,惟因上開作法欠缺強制性,為免爭議,指揮中心應盡速全面檢討防疫政策,完備法源依據、法制命令及程序,否則類似侵害人權的案例將不斷發生。

國民健康署:4招抗癌兼抗疫 全民一起來

  - 【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22台 北報導】     「拒菸酒檳、飲食衛生、規律運動、均衡營養」 癌症再度蟬聯十大死因第一位,已連續 39 年居十大死因首位。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 109 年癌症死亡人數為 5 萬 161 人,主要癌症死亡原因 ( 男女合計 ) 順位依序為: (1) 肺癌、 (2) 肝癌、 (3) 大腸癌、 (4) 女性乳癌、 (5) 攝護腺癌、 (6) 口腔癌、 (7) 胰臟癌、 (8) 胃癌、 (9) 食道癌及 (10) 卵巢癌。 世界衛生組織 (WHO) 指出 30-50% 的癌症是可以預防的,導致癌症的主要危險因子為菸、酒、檳、不健康飲食、不運動及肥胖、感染 ( 如 : 人類乳突病毒 (HPV) 、 B 、 C 型肝炎病毒及幽門螺旋桿菌感染等 ) 及環境因素等。 為喚起社會對防癌之重視,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提出 抗癌 4 招「拒菸酒檳、飲食衛生、規律運動、均衡營養」,邀請全民共同抗癌兼抗疫。 第一招 拒菸酒檳 癌症最重要的是「預防勝於治療」,建議應拒檳榔、拒菸,避免過度飲酒。嚼檳榔不但增加口腔癌風險,長期下來還會危害全身健康,如食道癌、心血管疾病、腸胃系統疾病、腎功能受損與肝硬化等,而世界衛生組織( WHO )指出吸菸除了增加罹癌風險,也會增加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的風險,吸菸會導致肺功能受損,若吸菸者感染 COVID-19 ,發展成重症的風險更大,也更容易死亡。 喝酒除了會提高食道癌、肝癌等罹癌風險,導致胃潰瘍、肝硬化、腦中風、心血管疾病、失智、癲癇等 200 多種疾病外,過量飲酒還會降低免疫力,甚至會增加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 ARDS )的風險。想用酒精抗病毒,外用就好,不要喝酒。 第二招 飲食衛生 自行烹煮前應徹底將食材洗淨,無法自行烹煮時應選擇注重衛生的店家,減少生食、不飲用生水及不共飲共食、使用公筷母匙,用餐及喝水前,落實正確洗手,用乾淨流動的水且使用肥皂,每次至少 20 秒。如果一時不方便用清水洗手,可先用含酒精的乾洗手液替代,有機會就趕快以肥皂洗手,才能有效防疫。此外,也可避免經糞、口傳染之幽門螺旋桿菌感染,擤鼻涕及如廁後都應徹底洗手。 幽門螺旋桿菌感染會引起胃部持續的慢性發炎,進而造成慢性萎縮性胃炎或黏膜腸上皮化...

婦援會:童年目睹家暴 77%成年後曾想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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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22台 北報導】       公益大使 藝人林予晞 《家暴防治月》 婦援會攜手藝人林予晞 呼籲重視目睹家暴後遺症並投注資源 每年六月是台灣家庭暴力防治月 , 今年是家庭暴力防治法實施22周年,正逢疫情期間, 據衛福部統計,自5/15全台防疫三級警戒後, 家暴通報量比起去年同期增加約15%。 家庭暴力或是親子間的衝突行為, 除了近期因疫情改變家庭成員相處模式,婦援會發現「 童年目睹家暴」的影響更是不容忽視,根據婦援會《 童年目睹家暴經驗之影響與需求調查問卷》統計結果顯示, 受訪者中有77%曾有自殺念頭,有49%曾有過自傷行為, 如此驚人的比例讓我們不禁開始思考, 是否目睹家暴兒少需要更多關懷與協助?且有80% 受訪者第一次目睹家暴經驗年齡在12歲以前, 更顯示及早伸出援手,對目睹家暴的兒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問卷調查中,婦援會亦發現有將69%的受訪者, 童年除了目睹暴力外,本身也遭受家庭暴力行為, 其中遭受言語羞辱、謾罵、威脅、恐嚇、等精神暴力比例最高, 其次是肢體暴力。由於從小籠罩在各種樣態的暴力行為之下, 目睹家暴兒少在成長的過程當中,有80% 以上的受訪者容易出現負面的自我價值感,如:易怒、沮喪、憂鬱、 容易自卑,時常擔心自己不夠好,也害怕面對衝突的場景, 沉浸在諸多負面的情緒下導致身心俱疲。 為了瞭解童年目睹家暴成年者創傷影響狀況和需求, 婦援會於110年針對童年時期曾目睹過家庭暴力經驗之18歲以上 的成人,進行「童年目睹家暴經驗之影響與需求調查」 網路問卷調查。問卷內容共分為三大部分,一是童年目睹家暴經驗; 二是童年目睹家暴經驗對成年的影響,包括自我價值感、家庭關係、 人際/同儕關係、就業與職場狀況、親密關係和生理影響; 三是過往接受求助經驗及需求。網路問卷調查進行時間110. 03.29~5.31,共回覆448份樣本, 有效樣本共371份。 除了上述的調查結果,童年目睹家暴的兒少在成長的過程當中, 人際關係以及職場的就業情況也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由於童年目睹暴力,為了降低暴力帶來的傷害或是避免更多衝突, 長年壓抑自己情緒導致與他人或同儕相處的過程中出現隱忍、迎合、 逃避等行為;在職場上做事情總是小心翼翼, 一但犯錯或是事情進行不順利,時常覺得是自己的錯、責備自己, 且四成以上的受...

原民會:莫拉克永久屋修繕,今核定8,585萬元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22台 北報導】    2009年莫拉克颱風受災族人入住永久屋已經12年, 原民會鑒於家屋出現損壞亟待修繕, 於前瞻計畫編列預算補助修繕費每戶最高10萬元。並在今( 22)日核定2021年至2022年補助修繕永久屋經費計8, 585萬元,將可改善853戶族人的房屋。         原民會表示, 安置莫拉克颱風受災族人永久屋基地計20處,分布於嘉義縣、 高雄市、屏東縣及臺東縣,以往無相關經費補助修繕, 因此運用前瞻計畫經費予以協助。 考量各地永久屋型態與修繕需求不同,經與地方政府多次研商後, 採取因地制宜、彈性授權策略,提出貼近族人需求的執行方式。 原民會也要求地方政府須依修繕急迫性排定永久屋基地優先順序, 並將執行期程提前,以符族人期待。

台大指吳子嘉亂爆料,發言人強調:將追究責任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21台 北報導】   針對東森劉寶傑主持的關鍵時刻政論 節目 ,名嘴吳子嘉亂爆料 ,指出臺大醫院利用張上淳教授之研究計劃讓所謂的綠營權貴人士接種莫德納疫苗,臺大醫院20日對於此種錯誤扭曲的報導嚴正加以澄清,絕非事實。臺大醫院發言人王亭貴強調:如未妥善處理 ,將提出告訴 。 臺大醫院說 , 進行中的疫苗研究計畫除了國產疫苗的臨床試驗外,只有薛博仁、李秉穎教授接受疾病管制署委託所主持之「COVID-19疫苗取得緊急使用授權後,國人接種之免疫持續性與不良反應評估」計畫,張上淳教授完全未參與該計畫 。   。 薛教授與李教授所主持之該研究計畫,係針對跨年齡層之國人於接種各種COVID-19疫苗後之不良反應、免疫抗體反應與持續性,進行為期18個月長期追蹤之跨醫學中心(臺大醫院、成大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之前瞻性臨床試驗,以了解國人在接種不同COVID-19疫苗後,所產生之各種抗體保護力效價高低與持續期間,以為國家將來疫苗政策之重要決策參考。   本臨床試驗之研究設計與計畫內容,均經三家醫學中心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於三家醫學中心公開招募受試者,其中臺大醫院更早於3月25日即招募第一位接受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AZ疫苗)接種之受試者。加入本試驗之受試者除須簽署臨床試驗同意書外,並須於18個月的研究追蹤期間接受前後共七次抽血進行血清生化與抗體檢驗,並定期回報疫苗施打後之各種症狀。所有受試者均為公開招募收案,針對3-5種不同廠牌之COVID-19新冠疫苗招募660-1100位受試者,並依不同疫苗廠牌與不同年齡層(20歲至50歲、50歲至65歲、大於65歲)設定收案人數比例,其中除高齡族群受試者外,試驗受試者均以醫事或警消人員為優先招募對象,所有收案接種疫苗之受試者資料均比照全國所有疫苗接種民眾,每日上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   醫學研究是為了促進醫學的進步,希望更快找出對疾病控制治療以及預防的方法,本臨床試驗之計畫申請、海報招募、知情同意、收案流程、與資料回報,均於各醫院研究倫理委員會之嚴格監督下進行並接受定期審查,除謹守學術分寸外,更希望藉由此臨床試驗案之結果,提供國家衛生單位未來疫苗政策規劃制定之實證參考,以提供未來COVID-19新冠疫情衝擊下...

僑委會童振源委員長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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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18台 北報導】   最近他感嘆道:與LINE相處得很不愉快,經常被LINE片面限制活動,動不動便是24小時,而且已經一個多月無法加好友(好友數已經刪了數次,而且隱藏與封鎖名單都已經刪完,早就低於5,000人,但還是沒用)。 可是又離不開LINE。只好變通,成立個人官方帳號(LINE@ ctung),分享我推動僑務工作的重要訊息與心得。歡迎加入我的LINE官方帳號,共同探索「僑務工作4.0」。 不過 ,副委員長徐佳青還沒碰到過 ,所以對童振源的遭遇尚未能體會 。

國民健康署 : 防疫宅在家 保幼3招遠離熱傷害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18台 北報導】     防疫宅在家 保幼 3 招遠離熱傷害 在全國齊心防疫停課不停學期間,幼童待在家的時間變多了,再過幾天就是傳統二十四節氣中的「夏至」 ( 即 110 年 6 月 21 日 ) ,「夏至」顧名思義也就是炎熱夏天的來臨,漫長夏天裡在家中照顧幼童時,應注意幼童因體溫調節能力較差,處在悶熱環境容易引發熱傷害,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提供以下保幼 3 招來避免幼童發生熱傷害。 保幼 3 招 預防幼童熱傷害 一、     室內保持涼爽通風,注意幼童身體狀況 待在室內應避免讓幼童待在陽光直射或空氣不流通地方,並適度開空調降溫,隨時注意幼童身體狀況,如曾暴露悶熱環境下,觀察是否有熱傷害相關症狀,如暈眩、頭痛、噁心、嘔吐、虛弱、心跳加速、體溫升高等屬熱衰竭,或過度運動後合併有不自主之肌肉抽搐屬熱痙攣、或高體溫 ( 核心體溫大於攝氏 40 度 ) 及中樞神經系統受損的症狀 ( 如言行舉止異常、癲癇、昏迷等 ) 則為「中暑」屬重度熱傷害,務必迅速離開高溫環境、設法降低體溫(如鬆脫衣物、用水擦拭身體或搧風等)、在意識清楚下給予水份補充,並儘速送醫。 二、     穿著寬鬆及透氣的衣服,適時補充水份 除保持室內涼爽外,也要讓孩童穿著寬鬆及透氣的衣服,避免過多的包覆,炎熱天氣易出汗也記得要適時補充水分,不要等到口渴了才喝。並可透過觀察尿液顏色來瞭解水份攝取情形,尿液呈透明黃色 ( 淺黃色 ) ,表示體內水分充足,可正常補充水分,如呈現黃色,表示可能有一段時間未補充水分或有持續出汗之情形,需要持續補充水分;如嚴重到出現烏龍茶等更深顏色時,表示身體可能已出現缺水狀態,要立即補充水分。提醒家長隨時注意幼童身體的警訊,以慎防熱傷害。 三、     切勿獨留孩童於車內,下車看後座,鑰匙保管好 由於夏日悶熱的天氣常使汽車車廂溫度快速攀升,且幼童體溫調節能力較差,家長務必提高警覺,防疫期間如必要外出時,停車或即使開車臨停片刻,都不要獨留幼童於後座,因為高溫密閉的空間,可能造成幼童熱傷害(如脫水、暈厥、中暑等)甚至死亡。記得養成每次下車後開啟後...

北市醫師工會 :第一劑順時中 第二劑不「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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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6/18台 北報導】     疫苗施打順序風波甚囂塵上, 近期各縣市皆開始開放年長的一般民眾施打, 但由於工會近期接到多起會員申訴, 有一群在第一時間就配合政策接種完第 1 劑 AZ 疫苗的夥伴, 其中不乏在疫情爆發時就打頭陣的第一線醫護人員, 都將面臨疫苗保護力「過期」的問題   –  遲遲等不到必須在 12 週內打到的第 2 劑疫苗。   指揮中心雖於 6 月 9 日新聞稿中承諾,將施打第 1 劑公費疫苗後間隔 10 至 12 週的第 2 劑疫苗列為優先接種目標  [1] ;並於 6 月 10 日記者會中強調該族群將列在 124 萬日本 A Z 疫苗的同時開打對象之一。然而指揮中心在 6 月 12 日公布配發疫 苗數量的公式計算表中,竟然完全不見公費對象第 2 劑疫苗的蹤影  [2] 。只聞樓梯響的規劃不禁令人起疑,第 2 劑疫苗是因為疏漏而 忘記估算呢?還是在滾動調整的疫苗接種計劃被犧牲了呢?   AZ 疫苗的第 2 劑在醫學上被稱為「 booster 」, 意即人體需要經過再一次的複習,免疫系統才能對病毒「銘記在心」 ,進而提供完整且持久的保護力。 無論是廠商原本的設計或是世界衛生組織( WHO )的建議, 都要求已接種 1 劑 AZ 疫苗的人必須在 12 週內接種第 2 劑  [3,4] 。即便英國曾為了在鋪天蓋地的疫情中逆轉, 疫苗接種和免疫聯合委員會( Joint Committee on Vaccination and Immunisation )於去年 12 月 31 日建議延後第 2 劑接 種以換取第 1 劑疫苗更高的人口覆蓋率,但在該建議中仍然嚴守著 A Z 疫苗第 2 劑應在 12 週內打完的原則 [5] 。大疫之下, 無可否認地相較於各國臺灣的指揮團隊有諸多可圈可點的表現, 但如果不及時規畫以確保第 2 劑疫苗也能安全上壘, 無疑是在疫苗施打這一局投出失誤的一球。   雖然曾有刊登在權威醫學期刊「刺胳針」( The Lancet )的研究結果顯示, AZ 疫苗若在超過 12 週後才施打 第 2 劑,其保護力的效果並不亞於準時施打者  ...